根據起訴書指出,19歲余姓、20歲周姓2名中山大學理工科男大學,涉嫌於去年12月至今年4月間,分別在宿舍及居所內,將購買的原料依比例混合,自製俗稱「阿芒尼爾(Ammonal)」之具殺傷力爆裂物,並先後在嘉縣中埔鄉某空地、高雄市鼓山區某海邊附近空地、嘉縣竹崎鄉培英國小廢校區引爆共6次。
余男與周男最後一次於今年4月3日在培英廢棄國小引爆,導致建物結構嚴重受損,由於現場冒出濃煙,附近民眾隨即前往滅火,全案才曝光。檢警搜索過程中,查扣硝酸銨、鋁粉、雷管20支、引線20支、黑火藥、爆裂物ETN等大批化學原料與作案工具。
全案檢察官審酌2人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製造爆裂物、及刑法《炸燬他人所有建築物》等罪嫌,6次犯行應分論併罰,考量其行徑引起大眾恐慌、危害重大,建請法院各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對此,嘉義地檢署也呼籲,青年學子切勿因一時好奇,透過網路資訊私自調配爆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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