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透露,當晚他獨自前往4樓照顧3名年幼子女,而妻子、小姨子與死黨則宣稱要同睡3樓客房。不料深夜他突然收到小姨子傳來「已返家」的訊息,因察覺情況有異且遲遲等不到妻子回房,便悄悄下樓查看。沒想到驚見死黨正與妻子在床上親密激戰,讓他當場崩潰,只能強忍悲痛錄影存證並進房戳破兩人通姦。
事後死黨雖傳訊致歉,卻拋出驚人言論,自爆曾因男子偷看自己女友而感到興奮,甚至吐露「如果你X她我會更興奮」等綠帽癖(NTR)心理。如此扭曲的自白讓男子深感對方毫無悔意,最終與結婚5年的妻子離婚,還得獨自撫養3名子女,經濟陷入困頓,憤而向死黨求償百萬元精神撫慰金。
法庭審理時,死黨雖坦承發生性關係,卻反咬男子也對其未婚妻萌生情愫,在案發後更傳送「好想妳」、「我的X很棒」等鹹濕簡訊,意圖以此證明男子的婚姻早就因自身不忠而產生裂痕。
然而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根據男子提供的全裸捉姦照片與錄影,死黨與人妻通姦事實明確。法官更在判決中痛批,即便被告個人擁有換妻或被戴綠帽等特殊性癖好,也應先徵得所有參與人的同意,絕不能以此當作減輕侵害配偶權責任的理由,法官審酌死黨嚴重破壞他人家庭,最終判決須賠償新台幣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