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4 06:29 臺北時間

警官男友偷拍性愛片 網紅警花13分鐘精華片遭兜售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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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盧姓警官與網紅女警交往期間,用手機偷拍兩人性愛過程,事後影片外流在網上遭兜售。(示意圖,photoAC)
盧姓警官與網紅女警交往期間,用手機偷拍兩人性愛過程,事後影片外流在網上遭兜售。(示意圖,photoAC)
中部某盧姓員警與網紅女警短暫交往期間,竟在兩人首次發生關係時偷拍性愛影像,分手後還將長達13分鐘的片段剪輯兜售,進帳逾30萬元。女警驚覺私密影片外流後氣炸提告,盧男遭北檢依妨害秘密等罪起訴,最終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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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始末

回溯事件,盧男與女警交往期間,曾赴北市旅館投宿激戰,過程中盧男瞞著女友架設iPhone11手機偷拍女警胸臀與性愛畫面。直到2024年,色情網站出現一名健身教練阿澤,以3000元兜售長約13分46秒的性愛影片,備註「屁股翹高高等人X」、「叫聲也跟母狗一樣」等鹹濕標題當賣點,甚至公開女警職業背景,被害人才驚覺隱私全被看光。

男警辯稱女方知情

法院審訊時,盧男死不認罪,堅稱當天兩人先在廁所發生過關係,當時是由女方自己拿手機錄影。他辯解後來雙方把手機放到床頭櫃,並指稱女警曾多次盯著鏡頭看,讓他認定是合意拍攝,盧男更堅稱影像早就刪除,推託是因為搬家時手機弄丟,才被第三人還原外洩。

法官勘驗結果

然而法官勘驗影片後,認定受害人視線僅是不經意掃過鏡頭,加上女警身為公務員,極度重視道德,絕不可能同意存檔性愛過程,法官痛斥盧男身為主管職公務員,不僅濫用女友信任,犯後還找藉口狡辯、拒絕賠償,簡直惡劣至極。

為何只判8個月?

台北地院衡量盧男犯後態度無悔改之意,依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8個月。針對兜售影片的部分,法官考量缺乏金流證據,且販售帳號IP位於美國洛杉磯,因此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6.07.04 06: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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