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外籍人妻琪琪(化名)指控,同鄉小花(化名)與丈夫阿豪(化名)交往,阿豪甚至為小花在外租屋,同居並發生性行為。後來阿豪拋家棄子,並向琪琪索取金錢,將款項交給小花花用。氣憤之下,琪琪提告要求賠償。法院審理後認定小花侵害琪琪配偶權,判賠精神慰撫金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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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出軌還租房子和小三同居
根據判決指出,琪琪與阿豪於2014年結婚並育有一子,然而小花在知情阿豪有配偶的情況下,還從2024年11月起開始與阿豪交往,阿豪甚至還租下一間房子與其同居,期間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為。阿豪更因此拋家棄子,向琪琪索要大筆金錢,事後將這筆錢交給小花,琪琪得知後身心備受折磨。
小三辯稱兩人已分手 喊:沒錢賠
琪琪怒告小花,認為小花的行為已嚴重破壞其婚姻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侵害其配偶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30萬元。對此,小花則辯稱,自己雖知阿豪已婚,但雙方目前已分手,且經濟狀況不佳,沒有錢可以賠償給琪琪,請求法院駁回元配之訴求。
法院審理後指出,侵害配偶權並不以通姦行為為限,只要行為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達到破壞婚姻生活的程度,即屬違法。法院認定,小花明知阿豪已婚,仍選擇交往、同住並發生性關係,已侵害琪琪基於婚姻關係所享有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應負侵權責任。
審酌雙方學歷、收入與經濟狀況後,判小花應負精神慰撫金以25萬元給琪琪。此外,琪琪勝訴部分得假執行,但小花若提供25萬元擔保,則可免於假執行。本案於2025年12月31日宣判,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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