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大華(化名)被控與女子小花(化名)約會後,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公廁內侵犯小花,檢方依刑法強制性交罪將大華起訴,但法官檢視證據後大翻盤,認為不能排除合意性交可能,判決大華無罪。
根據判決書指出,大華跟小花在交友軟體認識,去年12月6日大華跟小花約會後,被控強行把小花帶進無障礙廁所侵犯得逞。小花控訴過程中多次掙扎、反抗,但仍被大華撫摸、親吻並強迫進行性行為。
大華則否認有強迫的行為,他表示當天兩人互動甜蜜,不乏牽手、親吻、擁抱等行為,且進入公廁發生親密行為,都是在小花同意下進行,並未違反意願。大華的律師也認為這起案件除了小花單方面指控之外,缺少可證明大華違反小花意願的證據。
法院判決
法院勘驗案發現場附近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大華跟小花走入公廁前互動都很自然,沒有掙扎或是拉扯,案發後小花驗傷也沒有明顯外傷,法官認定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大華有對小花實施侵犯,因此判大華無罪。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往下看更多】
● 找到了!落海男成冰冷遺體 身分曝光是「港都傳奇」
● 新/北市大安區國中傳墜樓 16歲男命危送醫
● 新北保全酒駕欠繳17萬! 被扣押薪水債權才現身
【今日最熱門】
● 快訊/會不會特赦陳水扁?賴清德:相關單位已說明
● 「一夜10次日郎」瞞婚 激戰小三200次不避孕!下場慘了
● 赴日注意!日本大雪警報 新千歲機場17航班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