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鄭姓男子貪圖一時方便,兩度把洪姓男子停放在路邊的小貨車開走載貨,兩次他都「借用」約3小時後就將車開回原處停好,但仍被車主發現報警。檢察官依竊盜罪嫌起訴鄭男,他開庭強調只是「借用一下」,甚至表示開走時車子快沒油了,「我還有幫他加油!」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鄭男行為屬「使用竊盜」,並無將車子據為己有犯意,判鄭男無罪。
判決指出,鄭男於去年6月11日上午九點多,見洪姓男子的小貨車停在彰化縣大城鄉路邊,竟直接將車開去載運廢鐵變賣,約到當天中午才把開回來原處停放。兩天後的13日下午3點多,鄭男騎電動二輪車途經該處,因天雨路滑,他擔心電動機車快沒電,竟又臨時起意「借用」洪男的小貨車,把自己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載回家,並在傍晚6點多歸還。
但就在鄭男還車前1個小時,車主洪男已經發現停在路邊的小貨車不見了,當晚就向警方報案指車子失竊。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鄭男偷車,依竊盜罪嫌將他起訴。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報報導
抓猴密技再+1!殯葬人妻偷吃同事竟用蝦皮傳情 「你硬得很快」200頁鹹濕對話流出
餐廳千金淪假面小三 與閨密丈夫「偷來暗去」 愛巢內情趣用品創造高度歡愉
吸毒ㄎ一ㄤ掉當起乩!彰化女載他狂飆200里到高雄求神明「退駕」 延誤就醫廟前吐血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