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輕便雨衣應丟回收?
新北市環保局說明,市面上常見的超商黃色輕便雨衣,多半是由單一塑膠材質(如PE聚乙烯)製成,性質上就等於「放大版的塑膠袋」,屬於可回收的廢塑膠類。環保局強調,民眾若要回收輕便雨衣,必須先將雨衣上的明顯髒污沖洗乾淨,並動手拆除、剪離非塑膠結構(如帽沿伸縮繩、束口繩等異材質),最後再交付給清潔隊的資源回收車進行處理。若直接將其當成一般垃圾丟棄或扔在路邊垃圾桶,即構成違規。
一般雨衣跟輕便雨衣不同?
至於機車族常用的兩件式、一件式厚磅雨衣,環保局則指出,這類雨衣為了防風防水,通常是由聚乙烯結合尼龍等「複合材質」製成,加上含有金屬拉鍊、扣子或防水膠條,結構極為複雜,因此屬於不可回收項目。針對一般厚磅雨衣,民眾正確的做法應是將其裝入專用垃圾袋,直接交由垃圾車處理。但若該雨衣上有明確標示1至6號塑膠回收標誌,或是經現場清潔隊人員判定可回收,則不在此限。
環保局提醒,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民眾若未依規定落實垃圾分類、隨意棄置資源回收物,可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鍰。許多民眾常誤以為「只要是雨衣都算一般垃圾」,因而慘踩法規紅線。環保局呼籲,民眾在丟棄前應先確認雨衣材質,輕便雨衣記得「去異材質後回收」,一般雨衣則「打包當垃圾丟」,才能避免荷包失血,同時共同做好資源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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