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說明,針對今年6月間溪湖鎮民眾參與縣議會餐敘活動所引發的爭議,檢方指揮彰化縣調查站向議會調取資料後,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謝典霖等被告之9處住居所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經專案小組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被告謝典霖、其父謝新隆、其母鄭汝芬,以及劉姓、黃姓共5名被告,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具備羈押原因與必要性,已依法當庭逮捕,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除聲押5人外,包括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在內的7名共犯,檢方認定同樣涉有投票行賄罪嫌,但考量無羈押必要,分別裁定以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不等交保;其餘近10名到案說明的涉案選民則均予以請回。
彰化地檢署強調,為守護彰化乾淨與民主的選風,不論餐敘、旅遊、禮品或現金等各類賄選行為,檢方均會秉持「查察無死角、究責無期限、執法無上限」的立場積極深入蒐證,展現嚴查賄選的堅定決心。
謝典霖胞姊、國民黨立委謝衣鳯對此回應:「我不清楚謝議長的狀況,就讓檢調瞭解,希望大家都平安,謝謝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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