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縣一名張姓男子,酒後駕駛小貨車上路,在路口停等紅燈時,竟無故朝前方警車鳴按喇叭,異常舉動引起警方注意,遭攔停盤查。期間,員警聞到張男身上散發酒味,經酒測發現酒測值高達1.18毫克,當場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法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回顧案件發生經過,7月22日下午5時許,張男在員林一家工廠內喝酒,酒後駕駛小貨車外出,在路口停等紅燈時,張男無故朝前方警車鳴按喇叭,遭警方攔查,當場被抓包酒駕,且酒測值1.18毫克。
檢察官調查後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張男,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男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依法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恐怖撞擊畫面曝光!22歲男高速追撞貨櫃車插車底…頭顱變形慘死
. 2線2星副隊長酒駕拒測!台中市刑大震怒開鍘…火速拔官從重嚴懲
. 吸喪屍煙彈手狂抖!台中男騎車「沿路逆向」猛撞休旅車…狼狽落網
. 追詐欺案破獲大型水房!網路賣場淪洗錢工具「2年狂洗17億」手法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