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一名新娘在知名頂級飯店「文華東方」舉辦奢華婚禮,事後卻因不滿伴娘「占用廁所害延誤」、「沒幫忙拍照與發伴手禮」等行為,認定婚禮遭破壞,憤而向伴娘提告索賠精神慰撫金及各項花費近 30 萬元,甚至連婚禮當天買給伴娘的「108 元早餐」及日後赴泰旅遊的地陪、住宿費都列入帳單。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伴娘純屬基於情誼的「好意施惠」,並非承攬契約,判決新娘全數敗訴。
是伴娘還是婚顧?嫌佔廁所、缺席敬酒 新娘列明細討近30萬
判決指出,該名新娘在台北文華東方酒店舉行盛大婚禮,邀請女性好友擔任伴娘。豈料婚禮結束後,新娘認為伴娘表現嚴重失職,控訴對方占用新娘房廁所導致進場時間延誤,且在現場與新郎互動過於親密破壞氣氛;更指責伴娘未主動招呼探房親友、沒發送探房伴手禮、沒幫親友拍照,甚至在敬酒環節缺席。
新娘事後與伴娘徹底翻臉,一狀告上法院求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列出各項費用求償清單,包括:
婚禮相關費用:名牌 Vera Wang 伴娘禮服 3 萬 3,600 元、試穿車資 790 元、妝髮費 3,634 元、婚宴桌菜 1 萬 1,696 元、工作人員費 600 元、特製畫像 1,362 元、喜餅 1,180 元,以及婚禮當天提供的「早餐 108 元」。
泰國旅遊與後續費用:伴娘赴泰國旅遊時,新娘提供之住宿費每天 4,000 元、導覽翻譯地陪費每天 3,000 元與行李借放費;加上日後伴娘婚禮取消邀請新娘所衍生的機票退費等。
各項費用林林總總加總高達 29 萬 9,095 元,並要求外加年息 5%。
法官打臉全數駁回!伴娘屬「好意施惠」 非違約廠商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依照一般社會通念,親友應邀擔任婚禮伴娘,純粹是基於人際情誼的「好意施惠」行為。雙方事前並未簽訂任何勞務委任契約,亦無約定薪資報酬、具體職責範圍或違約罰則,不能在婚禮結束、友情破裂後,單方面將伴娘視為違約的專業婚禮顧問或包套廠商來追討費用。
法官進一步指出,伴娘在婚禮期間上廁所或與新郎進行正常社交互動,皆屬日常生活自由,並非法律所禁止之侵權行為;即便現場賓客若真有負面觀感,受評價的也是伴娘個人,並未實質侵害新娘的人格權或名譽權。合議庭認定新娘各項請求均無理由,判決全數駁回。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北捷甩乘客巴掌⋯下秒躲保全後叫囂!大媽「上班地被搜出」網怒灌爆1星
. 快訊/超大豪雨狂炸南部!國10燕巢路段邊坡滑落 全線封閉中
. 尷尬!趙建銘診所護理師許芊芊老公遭肉搜 薪資、成人網站紀錄全被扒出
. 打球竟遭「籃球架」重壓奪命!14歲國中籃球隊員身亡 父母痛心提國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