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1 13:47 臺北時間

停車害女騎士喪命…運將1原因可繳錢免囚

mm-logo
時事
停車害女騎士喪命…運將1原因可繳錢免囚
貨櫃車司機把車停在路邊,因未擺設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導致後方女騎士追撞,重傷身亡。(示意圖/AI製圖)
貨櫃車司機把車停在路邊,因未擺設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導致後方女騎士追撞,重傷身亡。(示意圖/AI製圖)

 

嘉義林姓貨櫃車司機把車停在路邊,因未擺設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導致後方吳姓女騎士追撞,重傷身亡;林男坦承肇事,被依法送辦,雖認罪,符合自首規定,但跟死者家屬賠償金無法達成共識,因此調解而破局;法院考量,死者肇事主因,司機肇事為次因,加上若入監服刑對將來適應社會及家屬後續受償,未必有助益,法院審理後,將他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駕駛貨櫃貨運曳引車,今年4月14日上午8時31分把車停在嘉義市路邊,因未擺設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導致後方吳姓女騎士未及注意車前狀況追撞,導致吳女當場人車倒地,受有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併顏面骨骨折、下肢多處骨折、嚴重創傷死亡。

事故當下,林男留在現場等候,並向到場處理員警坦承肇事,符合刑法自首規定,檢方將他依過失致死罪提起訴。

法官認為,死者吳女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司機林男未設故障標誌為肇事次因,死者本身亦應負擔相當比例責任,林男始終坦承犯行,有調解意願,因雙方對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而破局。

法院依據罪刑相當原則,及審酌林男家庭經濟狀況、及死者家屬意見,若入監服刑對將來適應社會及家屬後續受償,未必有助益,因此,審理後,將他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莽男嗆:做警察囂張啦,X小!有礙行使國家權力…觸1法、吞3000元罰鍰
去澳洲留學不甩兵單:還拒絕返台!爸爸苦勸沒用…26歲兒子淪閃兵役男
轉彎「A柱擋視線」小黃急煞閃行人罰6千!運將揭1開車困境…成功撤單
砸百萬、找槍手去尋仇!小弟「卡彈」害大哥丟臉…密謀召回訓練全被逮

點按看下一則延伸閱讀文章
更新時間|2026.09.11 15:0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動態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動態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