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是在去年12月13日記者會指出,身為轉投資中國大陸子公司華映科技最大股東,卻遭第2大股東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催討欠子公司貨款,因而引爆債務危機。
知情人士透露,桃園市勞動局在農曆年前已掌握華映要大量解雇員工一事,同時勞動局並找了勞資雙方協調,了解華映的離職準備金、產線如何調整等狀況,勞動局並要求,華映必須依法在60天前提出解雇計畫書,同時也應保障員工在這60天的薪資。
據了解,華映這波人力調整,主因是不堪虧損,才打算收掉競爭力不足的4.5代廠,而因應解雇,該廠已經先把今年車用汽車面板的訂單提早生產完畢,另也保留6代廠的產線,希望經盤整後,能夠有重生機會。
不過,即便華映提出2500人的解雇計畫,但4.5代廠既有人力是否全部裁員,或與6代廠的人力一起重新調整,目前尚未確定。
根據大量解雇程序,桃園市勞動局接下來除了要求華映應保障員工要有2個月的薪資,另也會儘速協助遭資遣員工的工作轉介,另與工會協調職業訓練事宜。根據法令,華映必須在提出大量解雇計畫書的60天後才可解雇員工,否則可依法開罰10到5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