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5.31 04:30 臺北時間

【同婚邁大步】356條的挑戰 同婚修法啟動

去年12月10日15萬人參加「讓生命不再逝去,為婚姻平權站出來」音樂會,將同婚運動推向最高峰,終換得同婚合法成果。
去年12月10日15萬人參加「讓生命不再逝去,為婚姻平權站出來」音樂會,將同婚運動推向最高峰,終換得同婚合法成果。
為了趕在2年內完成同婚修法,法務部已針對現行《民法》、《刑法》等各個法律裡面,關於夫妻、父母、繼承、人工生殖等規範,在同婚合法化後可能有必要改變的條文進行統計,大概有122個法規共356個條文可能受影響,其中多是稱謂上如父母、夫妻等文字的修改、定義及同婚者彼此稱謂的問題,目前法務部也一一分析中,以因應修法或立法的相關準備工作。
由於大法官宣告,現行婚姻章有關異性婚姻制度的當事人身分及相關權利、義務關係,不因本解釋而改變,且又本案僅就《民法》婚姻章現行規定,沒有讓相同性別2人享有婚姻自由,而做作成解釋,大法官解釋保障了同婚,但也同時指出,現行異性婚雙方的權利義務不變,該如何符合大法官解釋意旨,行政院修法時將通盤考量。
關於同婚領養子女權及人工生殖、夫妻所得稅合併申報、父母子女、收養、扶養、繼承、遺囑等範疇領養子女權及人工生殖、夫妻所得稅合併申報等議題,這些都不在這解釋的範圍,因此大法官在同婚解釋案中並未加以考量,但行政院研議修法及立法時,也將一併評估該如何因應。
行政官員指出,對於該如何在兼顧現行婚姻有關於異性婚制度的當事人身分及相關權利義務及同婚者的婚姻自由,大法官解釋理由中已提及4種立法途徑,分別是修正《民法》婚姻章、於《民法》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專法)或其他形式, 但目前對於採用何種方式,尚有未有確定結論,因此將針對將來修法或立法可能遇到的問題先做好先期準備工作。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