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2017.05.31 18:58 臺北時間

不准再出包 祁家威專訪之三

即使同婚合法化,祁家威卻說,他未必會與伴侶去登記,只希望前人種樹後人乘涼。事實上他2次試圖公證或至戶政機關登記的結婚對象,皆非他真正伴侶。
即使同婚合法化,祁家威卻說,他未必會與伴侶去登記,只希望前人種樹後人乘涼。事實上他2次試圖公證或至戶政機關登記的結婚對象,皆非他真正伴侶。
這十多年來,祁家威已淡出同志運動圈,但他仍屢屢挑戰體制,例如1998年試圖與人公證結婚被拒,2年後他聲請釋憲,但最後不被受理。2013年再次嘗試登記結婚仍被拒,這回一路打官司打到最高行政法院,到了最高行政法院,強制規定要請律師。
近30年來始終單打獨鬥的祁家威,不得不求助「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的許秀雯律師。許秀雯回憶,雙方合作後,祁家威在法律專業上完全尊重律師團,但仍總是親自護送狀子到司法機關,從不讓他們郵寄,「有時候看著他騎車的背影,會覺得心酸。」
起初,祁家威的浮誇舉止一如往常。「像我們2014年召開記者會,他忽然當場向我們下跪感謝,出乎所有人預料。」後來憲法法庭開庭前,許秀雯簡直像媽媽告誡頑童般:「我『警告』他說你不要再做一些很聳動的事情喔,他問什麼叫聳動,我說像下跪就不妥當,他就說:『那個我用過,不會再用了』,我們會勸他不要再做這個、那個,他就說:『好啦』。」
許秀雯這樣看待祁家威昔日的奇特舉止:「他從很不被社會認同的年代走出來,對抗汙名、歧視,屢敗屢戰,以前同志議題又不受關注,所以他必須要用驚世駭俗的手法。再說,如果他是個順民,乖順人格,可能很早就放棄、退出了。他必須特立獨行,才可能堅持到現在。」
今年3月24日的憲法法庭,祁家威終於沒再「出包」。庭上,他說:「我等這一天,已經等了41年6個月又24天。」
今年3月24日,大法官終於針對祁家威(右)的聲請釋憲,召開憲法法庭,祁家威在義務律師團陪同下出庭陳述。(林俊耀攝)
憲法法庭結束後,許秀雯等幾個義務律師都收到祁家威送的一枚銀幣,「銀幣叫愛的語言,language of love,上面刻著各國語言的『愛』,我們都很感動,他都這個年紀了,還這麼浪漫貼心。」
5月24日,大法官在舉國驚嘆聲中明確地解釋,民法現行關於婚姻的規定,已經違反憲法中的平等權以及婚姻自由,並要求主管機關2年內修法或立法,否則2年後同性婚姻可直接援用現行民法。
同婚團體看似大勝利,但執政當局至今未明確表態是否直接修改民法。「另訂專法或專章」的聲浪始終不小。然而不論專法或專章,皆被抨擊如同「種族隔離」,許秀雯就說:「弄專法專章,沒說出口的是隔離的企圖,依舊把同志當成『他者』。婚姻平權不只是同婚合法,要對抗的是歧視、恐同,它的象徵意義是,沒人能再把你當成次等人。」
記者會結束後,祁家威依舊孤伶伶一個人騎著那台舊摩托車返家。其實幾十年來他始終獨居,30年前一同在福華宴客的伴侶,至今仍算是伴侶,但2人始終未同住。他極保護對方身分,只說2人是開放式關係,「我們家那口子的爛桃花比我還多,連搭個公車都可以被司機帶回家。」同婚不為自身,只是爭一個尊嚴,30年了,當年的吐痰、口水、冷言、毆打…終將慢慢成為過去。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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