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8.03 10:18 臺北時間

【董娘雙人枕頭】被元配指控的小三 竟是美麗華董事

美麗華集團掌門人黃世杰(左)的妻子陳寶珠懷疑黃與一名尤姓女子有染,尤女還替黃生下1個女兒。(周嘉華攝影)
美麗華集團掌門人黃世杰(左)的妻子陳寶珠懷疑黃與一名尤姓女子有染,尤女還替黃生下1個女兒。(周嘉華攝影)
美麗華集團掌門人黃世杰驚傳婚變,原因之一,是黃妻陳寶珠懷疑黃與一名尤姓女子有染,尤女還替黃生下1個女兒。
本刊調查,這名尤姓女子目前仍然是經營美麗華百樂園的「美麗華城市發展公司」董事,而她背後代表的公司,就是由黃世杰獨資成立的「美麗華興業」。從這一點看起來,2人關係的確不錯,但無法證明尤是黃的小三。
根據陳寶珠的說法,她是在2014年中旬,覺得黃世杰作息異常,並經常隱匿行蹤,後來發現黃與尤女過從甚密,陳懷疑黃與尤外遇,尤還替黃生下1女,因此控告黃及尤妨害家庭。但由於尤及黃否認通姦,尤也拒絕女兒驗DNA,全案最後因為證據不足,黃及尤均獲得不起訴處分。
陳寶珠告訴法官,黃世杰是因為與尤外遇,產下私生女,才會提離婚。她與黃談判的時候,黃曾說:「我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跟她有什麼關係?我什麼時候跟妳說,我沒有跟她上床。」另外,陳也指控黃送了房子給尤,金屋藏嬌,2人婚姻出問題,黃要負最大的責任。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陳寶珠雖主張黃世杰與尤外遇生女、金屋藏嬌,也已控告黃及尤,但2人最後都獲得不起訴處分,沒有證據證明黃外遇。另一方面,尤女也提出購屋及繳納貸款證明,強調房子是自己購買,非黃世杰贈與。
至於黃在澳洲提的離婚訴訟,獲得澳洲法院以「2人分居長達1年以上,婚姻已破裂至不可回復」的理由,判准離婚,程序合法,因此黃拿澳洲的判決書向台灣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自然有效,黃與陳的婚姻關係已不存在。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