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2018.01.06 06:08 臺北時間

【有電視就有繳費義務(上)】向民眾追討收視費 日本NHK勝訴

NHK的營運經費,96%靠民眾繳納的「收視費」,節目製作預算更是一般民營電視台的2倍。最具代表性的大河劇,一年製作費高達30億日幣。圖為2017年大河劇《女城主直虎》的宣傳海報。(翻攝自NHK)
NHK的營運經費,96%靠民眾繳納的「收視費」,節目製作預算更是一般民營電視台的2倍。最具代表性的大河劇,一年製作費高達30億日幣。圖為2017年大河劇《女城主直虎》的宣傳海報。(翻攝自NHK)
網路媒體興起,現在不少人家裡連電視都沒有,日本卻還停留在1950年制定的《放送法》,規定只要家裡收得到NHK訊號,不管有沒有看,都得繳「收視費」。有民眾不服,跟NHK打了11年官司,卻換來收費制度「合乎憲法」的判決,不但要補繳積欠的21萬5,000日圓,預料還將影響900萬未繳費的收視戶。
不少在日本工作或留學的外國人,都有類似經驗,剛到日本沒多久,就有NHK訪查員來敲門,說要收「收視費」。即使你說「我家沒有電視機」,對方會回「智慧手機也能收看」;裝不懂日語,訪查員則會拿出英、中、韓等多國語言的說明手冊,基本上很難逃過簽約命運,但一年動輒上萬日圓,連日本人自己也是能躲則躲。
根據日本《放送法》第64條第1項規定:「只要設置了可以接收NHK訊號的設備,就得跟NHK簽收視契約」。照理來說,NHK是公共電視,民眾家裡只要接上天線跟電視機,就可以收看,跟是否有繳費無關。東京一名60多歲男子,2006年3月家裡裝設電視機之後,一直以「NHK內容偏頗」「根本沒在看」等理由拒絕簽約,同年9月竟然被NHK告上法院。
這不是NHK第一次使出訴訟手段,跟民眾追討收視費,偏偏遇上鬥志堅強的對手,還在法庭主張:「《放送法》的規定沒有強制力,如果強制簽約的話就違反了『契約自由』的原則,不就是違憲嗎?」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
2017年12月6日,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首度針對《放送法》進行違憲性審查,15名法官有14名判定,NHK的收費制度「合乎憲法」,最終男子敗訴,必須補繳2006年4月到2014年1月,這8年間所積欠NHK的21萬5,000日圓。
奇怪的是,泱泱大台NHK,為何只對特定收視戶提告?截至2017年3月,日本繳交收視費的比例79%,未與NHK簽約的還有900多萬戶,但如果最高法院判定《放送法》違憲,等於讓未繳費的收視戶有了正當理由,顛覆NHK營運根基,或許NHK一開始就有打贏官司的把握。
2017年4月,日本法務省還以法務大臣的名義,提交了「《放送法》合憲」的意見書,現在看來,似乎是替最高法院的判決鋪陳,不斷上訴的男子,則成了NHK殺雞儆猴的犧牲品。

預算96%靠收視費 連續劇當電影拍

不以營利為目的的NHK,不僅無需繳稅,營運餘額也不必上繳國庫。根據NHK公布的2017年度事業預算,7,118億日圓當中,有6,892億日圓來自收視費,占了整體的96.8%,換算平均一天的營運經費就達19.5億日圓。再加上每年還可以跟國家拿約35億補助款,以及其他周邊產品銷售,NHK享有的資源絕非一般電視台能比擬。
日本電視圈人士透露:「以NHK最具代表性的大河劇為例,平均一集預算5,800萬日圓,以一年播出50集來計算,總製作費高達30億日圓。至於NHK招牌的晨間劇,一集15分鐘預算1,000萬日圓,半年播出156集,就是15億6,000萬日圓。」
相較之下,日本的民營電視台,連續劇一集的製作成本平均2,000萬日圓起跳,連NHK的一半都不到。「NHK跟民營電視台最大的差別就是外景很少,幾乎都在片場拍攝,這也代表必須全靠美術搭景。雖然不出外景可以省下大筆交通費和住宿費,但民營電視台租借一間實際存在的店鋪就可以拍完的場面,NHK卻得從零開始設計。」
最經典的例子是2009年起橫跨3年播出的特別劇《坂上之雲》,改編司馬遼太郎的小說,描寫日本明治維新發憤追趕西方列強的故事,製作團隊遠赴海外拍攝、棚內搭景、並使用大量動畫特效,共花了250億日圓,幾乎是好萊塢電影的預算等級。
「紀錄片形式的NHK Special製作預算也不低,平均一集3,700萬日圓。一年播出50次,加起來就是18億5,000萬日圓。相較於民營電視台類似節目,預算最多1,500萬到2,000萬日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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