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報導指出,台中花博「發現館」及「探索館」花費上億元,展覽後至今未滿一年,台中市政府為舉辦台灣燈會,因此必須趕緊拆光。此時,當初規劃展館的建築師更急忙跳出來,指責盧市府手法粗暴,讓自己的心血化為烏有。
令人費解的是,當時前市長林佳龍規劃花博,「發現館」及「探索館」就清楚定位為「臨時展館」,設計之初,建築師潘天壹即以「臨時組立」的方式建造,選擇可回收再利用的建材,按照計畫需在今年10月24日前拆除並恢復原狀。105年10月13日台中市議會質詢時,議員李中、楊正中更公開質疑當時的建設局長,認為該兩座場館屬於臨時場館,但造價卻和一般房子差不多,簡直是「鑲金擱包銀」!
改朝換代後,盧市府依照前市府計畫,將臨時場館依規拆除,卻宛如成為十惡不赦的罪人,當時令人詬病的價格問題,反倒成為拆不得的理由,令人擔憂台灣政治是否只問顏色、不問是非?
黃宇恩,自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