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7.13 19:07 臺北時間

精神科名醫遭控雇密醫看診 纏訟10年結果出爐

精神科名醫遭控雇密醫看診,訴訟結果出爐。(翻攝自Google Map)
精神科名醫遭控雇密醫看診,訴訟結果出爐。(翻攝自Google Map)
精神科名醫、台中市維新精神專科醫院院長許景琦,先前被控雇用無照醫師許博一,為精神病患進行治療,一審遭台中地院依違反《醫師法》判處1年2月,許博一則判1年有期徒刑。案件經10年審理,台中高分院更二審撤銷改判2人無罪。
台中地檢署起訴指出,台中維新精神官科醫院院長許景琦,在2009年間起雇用自稱是精神科博士的許博一,一開始在醫院內掛名院長特助,後來又掛名志工,但兩人都知道許博一並未取得我國醫師執照。
2009年間,許景琦竟3次授意許博一,單獨為精神病患進行特殊團體心理治療。2010年間,該院一名護理師帶著劉姓母親看診,結果也是由許博一問診,許博一紀錄初診紀錄後,2人被指引進許景琦辦公室,原以為許會再次問診,結果許卻什麼也沒做,直接指示護理師母親住院。
另外2010年5月間3名精神病患因故打架,許景琦也指派許博一前往處理,許博一當場做出入保護室、四肢約束等醫囑,台中地檢署認為,許博一擅自執行醫療業務,已經和和許景琦一同違反《醫師法》。
許景琦辯稱,那3場團體精神治療都是由他主導,並擔任治療者,許博一只是在一旁觀摩學習;劉姓女病患是由他親自看診,許博一只是幫忙謄錄醫囑而已;打架事件他也不可能只指派許博一處理,是由另一劉姓醫師下醫囑處理。
許博一則辯稱,他在靜宜大學教諮商三十多年,對於治療者與Leader的角色定位非常清楚,治療者是醫師或臨床心理治療師,社工人員就是Leader角色,只是輔助角色,他很清楚兩者角色的分別,只是在團體治療中協同幫忙,主導的仍是許景琦,他沒有從事醫療行為。
台中地院一審依違反《醫師法》判許景琦1年2月、許博一1年有期徒刑,兩人不服,提起上訴。案件歷經10年審理,台中高分院更二審認定,檢方起訴證據不足,以無罪推定原則,撤銷原判決,改判許景琦、許博一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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