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9.30 10:20 臺北時間

里長與人妻上摩鐵 人夫抓姦竟慘遭衝撞

高雄市一名張姓里長與人妻共同進汽車旅館,辯稱不知道擔任保險業務員的李女已婚,當天因為要確認保險細節及簽約,臨時選在汽車旅館內討論。示意圖,圖非當事人。(攝影師:freestocks.org,連結:Pexels)
高雄市一名張姓里長與人妻共同進汽車旅館,辯稱不知道擔任保險業務員的李女已婚,當天因為要確認保險細節及簽約,臨時選在汽車旅館內討論。示意圖,圖非當事人。(攝影師:freestocks.org,連結:Pexels)
高雄市一名張姓里長與人妻共同進汽車旅館,黃姓人夫會同徵信社到汽車旅館抓姦,在張男開賓士車載著黃妻從旅館房間出來時,上前攔車要求下車,張男卻倒車加速造成黃男受傷,黃男憤而提告求償,法官認為張男侵害黃男配偶權,應賠償48萬元,可上訴。
黃男的女兒在全家共用的平板電腦中,發現母親與綽號「琦琦」的Line友對話親密,並查出其真實身分為張姓里長,將對話翻拍傳給父親。黃男委託徵信社調查後,去年5月間發現黃妻與張姓里長開車進入屏東一家汽車旅館。
黃男與徵信社人員等候3小時後,張男開車載著黃妻準備離開,黃上前拍打車窗要求2人下車說清楚,張男竟倒車加速駛離,導致他右膝及右小腿挫傷。黃憤而提出刑事告訴,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控告張男身為里長,侵害他的配偶權,應賠償他350萬元。
張男則辯稱,他不知道擔任保險業務員的李女已婚,當天因為要確認保險細節及簽約,臨時選在該汽車旅館內討論,雙方並無逾越分際,純粹在討論保險內容,出了汽車旅館後,發現黃男率眾圍住他的車子,他和李女都不認識,為保護自身安全,才趕緊駕車離開現場。
法官查證後,認為「琦琦」就是張姓里長,並根據雙方通訊內容,有「好想打野外」「在野外很刺激又爽,跟大自然融合一起」「整個爽爽爽又一起高潮」等露骨詞語,認為2人先後於車內及汽車旅館獨處長近5個小時,已違反普通男女正常交往,一男一女共同進入汽車旅館共處一室,客觀上易使人產生不當遐想,已逾正常社交可容忍範圍,縱使未發生性行為,也逾越男女正常往來界限,侵害配偶的家庭生活圓滿權利,且情節嚴重。
法官認為張男早已知悉李女已婚,且2人見面時就約在速食店,張男辯稱因找不到地方才到汽車旅館內談保險,顯有違常理,衡量全案情狀及雙方經濟能力,張男侵害黃男配偶權,應賠償48萬元。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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