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11.07 06:58 臺北時間

【醋男砍斷少女指2】殺人抄金剛經可獲減刑? 律師:關鍵在有無真摯悔過

曾男因為懷疑高中生小女友移情別戀,狂砍她25刀剁下2跟手指,卻在二審時獲得減刑,引發民眾討論。(示意圖,取自pakutaso)
曾男因為懷疑高中生小女友移情別戀,狂砍她25刀剁下2跟手指,卻在二審時獲得減刑,引發民眾討論。(示意圖,取自pakutaso)
大馬女大生來台遭擄殺案,引發社會關注,儘管凶嫌父母表示「以命償命」,希望目前收押在高雄第二監獄的梁嫌能夠速審速判死刑。然而,曾姓男子該案,姦淫未成年少女又拍下性愛照片,之後狂砍女高中25刀,又剁下2隻手指頭,造成女高中生未來無法抹平的傷痛,又該當何罪?如此惡性重大的殺人未遂案件,竟然在二審時不斷獲得減刑,引發法界議論。
馬來西亞籍女大生來台就學,上月(28)日晚間卻遭殘忍勒殺成為國際事件,紛紛在臉書粉專留言痛罵兇嫌,「這種人不死刑真的對不起社會」「人渣!」「禽獸不如」「變態佬,馬上給他死刑,別再出來傷害人」「知人知面不知心斯斯文文也能做出害人事情」「血債血還。一命賠一命!」。
不少人討論台灣的法律環境,「台灣法官:可教化,可從輕發落!」「台灣國殺死人沒死刑!!只會保護殺人犯!殺人犯應該送來馬來西亞教化一下!」,更認有網友認為,如此殘害女高中生的犯罪,在每次上訴後都可以獲得減刑,更嘲諷是「抄金剛經可以減刑」,認為恐怖情人的性暴力、甚至是到殺人的犯行,決不該被縱放。
律師柏仙妮表示,量刑應明確於判決理由內交代,否則只會加重一般民眾對司法之不信任。
柏仙妮律師則表示,就曾男殺人罪部分,高雄地院採鑑定報告認被告行凶時非因疾病所致,無法判斷是否真心悔過及尚未為實質補償而不予以減刑,然高等法院以被告坦承犯行而減刑,就被告坦承犯行係基於真摯之悔過還是僅係在證據之下為換減刑而不得不為,法院就是否適用減刑事由應具體明確於判決理由內交代,否則只會加重一般民眾對司法之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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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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