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12.13 05:58 臺北時間

【全文】主管偷吃女部屬長官瞎挺 人夫控台中社會局毀人家庭

何姓督導(右)與小美(左)在車上的鹹溼對話,被法官認定侵害配偶權。
何姓督導(右)與小美(左)在車上的鹹溼對話,被法官認定侵害配偶權。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爆發男主管偷吃女部屬的醜聞,該局1名已婚的何姓督導和已婚的社工小美(化名)外遇,小美的丈夫錄下2人在車內的鹹溼對話,要求妻子辭職並與何男斷乾淨,否則提告。小美原本答應,隔天卻因更高層長官認為外遇是私領域問題,沒必要辭職,因此繼續留在何男手下工作,並與丈夫離婚,小美的丈夫一狀告上法院,法官日前判決何男須賠償12萬元定讞。小美的丈夫痛批社會局道德淪喪、變相鼓勵通姦,更徹底毀了他的家庭。
與前妻離婚不久的李姓男子(化名)日前向本刊投訴,指控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毀了他的家庭。李男說:「我的前妻雖然外遇,但我還是很愛她,只要她辭職,並與何姓督導斷乾淨,我可以原諒她,社會局付她多少薪水,我照給!但更高層的長官召見她,說這是私領域的感情糾紛,只要不影響工作,可以不必辭職。這不是包庇小王、鼓勵通姦嗎?難道社會局的官員一點道德觀念都沒有?」
李姓男子痛批台中市社會局道德淪喪,毀了他的家庭。

態度冷淡 常藉故晚歸

李男告訴本刊,去年6月起,他發現在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擔任社工的妻子小美(化名),總是背著他跟孩子講電話,甚至一大早就躲在浴室講老半天,之後行徑越來越奇怪,不但對他與孩子態度冷淡,還經常晚歸。李男說:「原本她都準時傍晚5點下班,後來常拖到7點半、8點才回家,尤其是每週四,他們單位固定會在南屯區開會,她藉口會後須返回豐原的辦公室處理公務,總是很晚才回來。」
李男表示,有次週四,他打算帶老婆和2個孩子到外面吃大餐,妻子很晚才回家,一見到他們餓著肚子等她,小美的反應不是愧疚,而是發飆,說這樣讓她很困擾,還跟李大吵一架。當晚,小兒子哭著跟李說:「爸爸,我們跟媽媽很久沒有好好一起吃頓飯了。」聽到這番話,李也抱著兒子留下眼淚。
何姓督導與小美每週四都會到台中市愛心家園開會,趁機約會。
今年2月14日、西洋情人節,李男特別花了萬餘元,買了一副Tiffany名牌耳環與高檔巧克力,偷偷放在小美車上副駕駛座的置物箱,想給妻子一個驚喜。他興沖沖地打電話問小美:「有沒有收到禮物?」原以為可以換來甜蜜的回應,不料,小美卻扯開喉嚨怒罵:「你為何不經我同意進我的車放東西?你這樣是侵犯我的隱私,我已經把你的臭禮物丟進垃圾桶了!」李男像是被澆了一桶冰水,剎時全身發冷、顫抖,他氣到極點,哀傷到無法言語。
還有一次,小美假日加班,他在家打開ETC的APP查看,赫然發現她的車竟然在高速公路跑了一百多公里。李男忍不住打電話詢問,結果小美又飆罵他侵犯隱私,2人為此冷戰一個多月,最後李認錯、保證不再犯,才結束冷戰。
其實,不少小美的友人都知道她有外遇,甚至提醒李男,小美曾與何姓督導到八卦山某餐廳喝咖啡、狀似親密,也曾一起請假到日月潭約會。
小美(圖)原欲請辭,卻因上級慰留,繼續與情夫長官朝夕相處。(讀者提供)

對話露骨 與正宮較勁

為了一探究竟,他在小美的車上放置錄音筆,側錄一個多月,結果錄到許多不堪入耳的對話。
例如,何姓督導說:「我這樣摸妳很癢喔?妳要不要爬過來?妳不是喜歡…上次不是這樣趴過來?」小美回應:「嗯!手不能亂搓,搓了就出來了!」更誇張的是,因何男會在臉書跟妻子曬恩愛,小美還因此吃醋說:「不要,你都跟別人睡,你幹嘛把我手推開?」何男則回:「我明明就握著,哪有推開?妳有沒有發現很快就硬了?妳一摸就硬,只有妳這樣!」接著就是「嘖」「嘖」的接吻聲。
身為小三,小美潛意識似乎在與何妻較勁,曾向何姓督導怨道:「你都買性感睡衣給別人!」何男則回應:「妳要嗎?我可以買給妳,妳敢穿嗎?」小美竟答:「她都敢穿,為什麼我不敢?我身材比她好!」接著又是一陣熱吻。
何姓督導(右)常在臉書上與妻子(左)曬恩愛,小美還因此吃醋。(翻攝臉書)
李男聽到這些錄音對話幾乎崩潰,私下去找岳父母,3人抱在一起哭,他在妻子娘家的支持下寫好狀子、準備提告,但因岳父母對他真的很好,他想再給妻子最後的機會。4月底,他到台中市政府找何姓督導談判,質問他為何利用直屬長官職權,和已婚女部屬通姦?

否認通姦 辯稱開玩笑

何姓督導先是否認,並強調只是在開玩笑,沒有真的發生性關係,李男於是播放錄音檔,何男聽完後自知無法狡賴,竟耍狠地說:「不然你要怎樣?」甚至反過來威脅李:「你知道我太太準備要告你太太嗎?她可以單獨告女的,不告我!」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何姓督導(圖)偷吃人妻部屬,還反嗆對方丈夫。(翻攝臉書)
聽到何姓督導這麼說,李男忍無可忍,立刻打電話請律師遞狀提告。當晚,李男夫妻倆在小美娘家談判,李苦求小美回頭,強調只要她辭職,並與何男一刀兩斷,他可以當作一切都沒發生,薪水損失由他補發。在父母的壓力之下,小美當場同意,不料隔天卻因長官認為不必請辭,讓小美又改變心意。
小美告訴丈夫,小孩跟爸爸比較親,就算沒有她還是可以過得很好,她要追求自由,堅持繼續留在社會局工作。李男哽咽地說:「難道我得繼續戴綠帽子?為此,我們很快協議離婚,但畢竟她是孩子的媽,我沒有告她,只告何姓督導。」
小美(圖)與何姓督導外遇,最後選擇與丈夫離婚。(讀者提供)

判賠定讞 仍糾纏不清

針對鹹溼對話,何男在法庭上辯稱,小美說搓了就出來,是因為當時他臉上有痘痘,小美提醒他擠痘痘不能亂搓。至於他跟小美說:「妳有沒有發現很快就硬了?」是不正經的玩笑話,是指方向盤硬,因為小美當時握方向盤,停車角度喬不好,他推開小美的手,幫她喬角度;「嘖」「嘖」的聲音,則是小美故意用嘴巴發出聲響逗他玩,2人並沒有接吻。
這些強辯的說詞,法官當然不信,最後認定何姓督導侵害李男的配偶權,判賠12萬元定讞。李無奈地說:「如今我前妻一個人在外租屋,聽說與何男仍糾纏不清。」李男表示,他對小美已經沒有怨恨,唯獨對社會局支持何姓督導、毀人家庭的做法,一直氣不過。
李姓男子蒐證後,發存證信函給台中市政府社會局長,盼他主持公道。
李男拿著存證信函告訴本刊:「我在今年4月攤牌前,就將何姓督導的行徑告知社會局長彭懷真及何男的科長,10月16日判決確定,我也再度去函,但該局長官置之不理,前妻仍是何男的部屬。」
本刊調查,公務機關發生類似事件,通常會把當事人調地、調職,其中又以警政署的規定最為明確,根據「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共分為四個等級,包括「不正常交往」「於非公眾場合同處一室」「發生性交」「同居或生有子女」,處分從申誡到一大過不等。
台中市社會局長彭懷真(圖)對部屬外遇置之不理,引發綠帽夫不滿。(翻攝台中市政府臉書)
台中市政府人事處也表示,已婚公務員如有不正常感情交往,依「台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規定,言行失檢,有損機關聲譽,視情節程度,得申誡或記過處分。
今年5月,農委會畜產試驗所一名梁姓博士,即因和已婚女同事偷情,被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遭降級改敘。相對於台中市社會局對部屬發生不倫戀卻置若罔聞,甚至力挺小王,難怪會被綠帽人夫痛批道德淪喪。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圖)處理員工外遇的態度,引發爭議。

回應

台中市社會局:未違反職務

針對李姓男子的指控,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表示,2名當事人的主管接獲投訴資料後,第一時間向上呈報、分別約談2人,並先行調整職務,深入查證後,未發現違反職務的狀況,有關員工工作規範與權益,均按人事管理相關規定辦理,涉及個人與家庭隱私部分則不便評論。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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