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2.22 22:20 臺北時間

外籍移工疫情期間逾期居留 移民署採彈性協處

移民署澄清疫情期間移工不慎逾期居留如未滿91天,繳納1萬元罰金後可不出境。 (移民署提供)
移民署澄清疫情期間移工不慎逾期居留如未滿91天,繳納1萬元罰金後可不出境。 (移民署提供)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日前質疑移民署駁回逾期居留的外籍移工重新辦理居留一事,移民署表示,對於疫情期間移工不慎逾期居留未滿91天,繳納1萬元罰金後可不出境;截至目前已協處15名移工重辦居留。但該協會所提的3名移工,均已逾期300餘天,繳納罰金1萬元後限期出境。
移民署表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外國人逾期居留未滿30日,其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可於繳交罰鍰後重辦居留。由於國際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2020年3月16日放寬,移工逾期居留未滿91天,且聘僱許可仍有效者,亦可繳交罰緩後重辦居留。
疫情期間,移民署於2020年3月至6月推動「擴大自行到案專案」,逾期居留者如自行到案免收容、免禁止入國,並處法定最低額度逾期罰鍰2,000元。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指控,因仲介或雇主疏失導致3名移工逾期居留,不可歸責移工一事,移民署指出,外國人本有應注意自身居留效期的義務,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的事變,才有不可歸責情形。外國人居留延期除由本人申請外,亦可委託他人或移民業務機構代辦,不能因受託人未辦妥而要求免責,仍應注意受託人有無辦妥,如有損害可向受託人求償。
移民署強調,目前本案3名移工均已逾期居留300餘天,也分別向仲介、雇主提出求償,已由地方勞政機關協調。移民署呼籲在台外國人,務必注意居停留效期。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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