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7.24 15:35 臺北時間

偷拍小表妹下體傳雲端 Google跨海助警逮噁男

男子偷拍表妹下體上傳雲端,Google跨海通報台灣警方逮人。(示意圖,圖非當事人,photoAC)
男子偷拍表妹下體上傳雲端,Google跨海通報台灣警方逮人。(示意圖,圖非當事人,photoAC)
新北市一名20歲男子涉嫌於2017年家族旅遊時,偷拍定居海外的未成年表妹下體等處後,將照片上傳Google雲端相簿保存,結果被Google自動審查機制下架照片並通報台灣警方,男子雖向檢警自白認錯,但新北地檢署認為私處照片皆未拍到女子長相,也找不到表妹釐清狀況,在無法確認被害人身分的狀況下,只能以罪嫌不足將男子不起訴。
Google在全球都有「防制網路兒少性虐待內容措施」,只要自動審查機制發現用戶雲端相簿存有兒少性虐待內容,Google就會下架相關影像,並向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簡稱NCMEC)回報,該中心會通報各國政府處理。
我國刑事局於2020年間接獲NCMEC通報,指某台灣男性用戶,涉嫌上傳多張未成年女子露底褲睡覺及未露臉女子的下體照至雲端相簿中,恐涉及兒少性犯罪,刑事局隨即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鎖定男子身分後,於去年10月發動搜索,查扣男子手機與電腦主機。
專案小組逐一檢視電磁檔案,結果發現與雲端相簿相同內容的不雅照,某些照片中還出現男子以手指撥開女子下體的畫面,懷疑男子除了涉嫌偷拍表妹,恐怕還曾以手指性侵表妹,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猥褻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男子向檢方自白認錯,表示自己因對「性」好奇,而從2017年起至去年1月間,多次利用家族旅遊機會,拍下熟睡表妹下體,但否認有以手指侵犯表妹,也從未外流照片。檢方認為,男子雖承認偷拍表妹,但涉嫌猥褻的照片皆未拍到女子長相,加上表妹一家人長年居住國外,也非台灣籍,表哥家也不願幫忙聯繫,檢方找不到表妹釐清案情,不能僅憑男子自白就認定他犯罪,因此依罪嫌不足將他不起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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