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21.12.29 12:25 臺北時間

立院三讀通過產檢假增為7天 配偶也可請7天「陪產檢及陪產假」

國民健康署將預防保健產檢次數從10次增加為14次,立法院也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示意圖,Pexels)
國民健康署將預防保健產檢次數從10次增加為14次,立法院也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示意圖,Pexels)
國民健康署將預防保健產檢次數從10次增加為14次,立法院也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受僱者產檢假將從5天增至7天,配偶原有的陪產假則改為「陪產檢及陪產假」從5天增至7天,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公布,雇主違法將罰2萬至3萬元並公布姓名。
增為7天的「陪產檢及陪產假」可由請假勞工行分配,新增2天的薪資可由雇主先支付,再向勞保局申請補助,該措施7月已先行上路,但目前尚屬鼓勵性質。若未來正式施行後,雇主未遵循法定義務,將會開罰2萬至3萬,且公布姓名。
另外,此次條文也增訂,受僱於雇用未滿3人公司的勞工,可與雇主協商在雙方合意後,請求每天減少工時1小時撫養未滿3歲子女,但不得請求報酬或調整工作時間。同時刪除現行《性別平等法》規定受僱者配偶未就業,不適用育嬰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使所有受雇者都能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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