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6 14:29 臺北時間

不顧女友在旁硬上醉女 新北市酒吧老闆辯詞超瞎

女友撞見酒吧老闆男友侵犯爛醉女客,氣得直接拍照報警。(示意圖,Pakutaso)
女友撞見酒吧老闆男友侵犯爛醉女客,氣得直接拍照報警。(示意圖,Pakutaso)
女友就睡在身邊,還對女客伸狼爪!一名女客在新北市一家酒吧喝到爛醉不省人事,林姓酒吧老闆與同居女友於是將她帶回住處休息,但原本與女友睡在客廳的林男卻兩度偷闖進女客睡覺的臥室,第三次甚至被女友目擊他全裸侵犯女客,女友氣到當場飆罵、拍照存證,為女客穿好衣服送她返家後,立刻報警「大義滅親」,女客酒醒後也對酒吧老闆提告性侵。士林地院法依乘機性交罪判酒吧老闆4年2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記載,2020年4月,林姓酒吧老闆與女友在店內見到一名醉到幾乎失去意識、無法告知住址的女客,好意將她帶回住處安排她在臥室休息,他們則睡在客廳。不料酒吧老闆心生邪念,偷跑進房間與女客同床意圖不軌,兩次都被女友發現,她怒不可遏打了男友一巴掌後甩門離開。
林男女友奪門而出後,才想起這時留女客與男友獨處更危險,於是奔回住處拿備用鑰匙再折返男友家,才短短5分鐘的路程,她開門竟直擊男友全裸,正對著下半身衣不蔽體的女客進行侵犯動作,氣得她立刻拿手機拍照蒐證,隨後為女客穿上衣服帶她逃離現場。事後,林男女友怒提分手,也在群組中痛罵:「真的很垃圾,客人喝醉借住我們家,我在旁邊你都能上人家床!脫人家褲子是三小?」
林姓酒吧老闆則否認性侵指控,他聲稱自己當天「只進去房間1次」,而且是女友未經同意把女客帶回住處,還對他說「你進去躺,躺邊邊,我躺中間」,因此林男才進房睡覺。女友後來因故與他吵架離開,但他因服藥想睡於是躺回床上,只是身旁得女客睡得太靠近,自己「只好將她往旁邊推」,並表示一切指控都是女友杜撰。
但法官勘驗兩造事證後,認為林男辯詞不足採信,判定林男毫無尊重他人性自主權,且犯後仍矢口否認、飾詞卸責,迄今未與受害女子達成和解,犯後態度不佳,審酌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4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您即將進入之內容
需滿十八歲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規定,本網站已於各限制級網頁依照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之規定標示。若您尚未年滿十八歲,請點選離開。若您已滿十八歲,亦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