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3.16 11:30 臺北時間

不是因為當球評被懲戒罰款! 石明謹公開真實「罪行」

交警石明謹被控當球評影響政府信譽,他今公布整件事的來龍去脈。(翻攝自石明謹臉書)
交警石明謹被控當球評影響政府信譽,他今公布整件事的來龍去脈。(翻攝自石明謹臉書)
台北市交通警察石明謹被控未經許可擔任足球球評,遭懲戒法院一審判降一級改敘、罰款20萬元,上訴二審在昨(15日)被駁回,全案確定,這也讓石明謹決定提前退休,離開警察工作。他今(16日)凌晨在臉書透露,其實他被「懲戒」不是因為當球評,而是因為當球評「嚴重損害政府信譽」,並公開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石明謹2020年遭人檢舉違法兼職,8年間參與轉播190次,獲取283萬元報酬,遭懲戒法院認定違反公務員不得兼職之規定,會讓民眾有不專心公務的不良觀感、損害政府信譽,去年7月判他降一級改敘,並罰款20萬元。
石明謹上訴二審,昨日遭到駁回,他表示尊重懲戒法院的判決,同時更宣布要提前離開警察工作,並在和律師研究是否聲請憲法法庭審理違憲事實,「希望以後的公務人員都能有自由的工作權,也有自由參加各種民間社團的權利。」
石明謹今凌晨進一步發文透露,其實很多人把《公務人員服務法》跟《公務人員懲戒法》搞混,「前者討論你是否兼職,後者討論你是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他表示,其實他被懲戒不是因為當球評,而是當球評「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石明謹說,台北市政府對他的指控包括:「擔任與本職無關之足球評論員。」「常於社群網站Facebook發表政治性言論。」「於該社群網站個人資料欄位登載顯示為愛爾達員工。」「使民眾對公務員有不專心公務、國家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他諷刺表示,前3項太嚴重了,「沒有被判死刑真是感謝上天」,而第四點最有趣,北市府稱他擔任球評的行為被媒體大幅負面報導,讓政府信譽受到損害。
石明謹指出,所謂被媒體大幅負面報導的行為,指的是他在2020年5月21日被移付懲戒的報導,但是,他真正被移付懲戒的日期是2021年4月29日,他不禁直問:「這是什麼平行時空嗎?」
石明謹解釋,其實2020年5月21日當時他「並沒有」被移付懲戒,可是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卻發出新聞稿,稱他被移付懲戒,因為「證據不足」最後沒有送案。直到2021年4月29日,這時終於有了「證據」,而這「證據」就是他1年前說被移付懲戒的新聞被媒體負面報導,所以才將他移付懲戒。峰迴路轉的發展讓石明謹直呼:「這是時間鉗形攻勢啊啊啊啊啊!」
北市府先發新聞稿,後又以媒體報導為由將他移付懲戒,他讓痛批「瞎透了」,但之所以他先前沒有公布,是不希望用自己的網路聲量影響判決,他相信司法體制能讓他用正常的程序來說服法官,沒想到懲戒法院連第一審沒有開庭,讓他無法出庭說明就逕為判決。
雖然二審上訴被駁回,不過石明謹仍感謝法官給他機會在庭上陳述,「我之所以主張公務人員服務法違憲,因為不只是針對我自己的案件,而是希望對所有公務員都有一致的待遇,以後不要讓你的上級機關可以用各種方式來整治你。」如今所有程序已經結束,他才決定將自己的「罪行」公開在網路上和大家分享。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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