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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16:40 臺北時間

【懶人包】輕症在宅指引曝光!3種人不適用 隔離期間7症狀快送醫

指揮中心稍早公布輕症在宅照護指引。(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稍早公布輕症在宅照護指引。(指揮中心提供)
因應本土疫情升溫並推動「新台灣模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8日)公布「輕症在宅照護指引」,指揮官陳時中說明有3種人並不適用,包含65以上歲長者、孕婦與洗腎患者,未來在家照護隔離者會給說明書提醒相關事宜;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則說明,在隔離期間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症狀就要趕快送醫。
為因應未來可能有大規模疫情,陳時中說明確診者居家照護原則,並補充這些指引才剛出來,因此會再與地方政府討論進行修訂,該指引必須兼顧可行性與安全。
指揮中心公布輕症在宅照護指引。(指揮中心提供)
陳時中指出,確診者及同住者均為65歲以下,且無懷孕或洗腎情形,「除因必要之照護或被照護需求,確診者不得與65歲以上、懷孕或洗腎之未確診者同戶隔離」,諸如夫婦、有小孩須照顧者可同室隔離,同住未確診者最多4人且採居隔,特殊情形則由地方政府公布。而隔離期滿,確診者要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同住者則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地方政府也會進行後續追蹤。
羅一鈞進一步補充,倘若有必須且無法取代的照護需求,上述這些人可與確診者同戶隔離,不過一般情形家中有容易變成中重症的65歲以上染疫長者,則會送至醫院或集檢所分流隔離,同住未確診者身分為65歲以上、懷孕、洗腎患者,家中有須隔離的話,這些人則必須移出。
指揮中心公布輕症在宅照護指引。(指揮中心提供)
確診者得採居家照護又分為境外移入與本土案例,兩者間也有居家環境上的差異,陳時中補充,境外移入是確診同戶,不會有在台灣的親屬夾雜在裡面的情形,而本土案例方面則又區分為確診者及同住家人,可以同戶但不能同室,會有這樣的差異,是因為本土案例在確診前就有家戶接觸,在這樣的情況下可住在同戶,不過境外移入則沒有互相傳染的可能。同時也提醒,隔離者因設有電子圍籬要「足不出戶」,確診者及同住者也要避免接觸。
境外移入個案方面,羅一鈞表示,符合1人1戶條件在宅檢疫期間或期滿前確診者,繼續在宅隔離,同住有多名確診者或有必要之照護或被照護需求時,得多人1戶,餘同戶內不得有未確診者。完成居家檢疫返家後確診者,得適用本土個案之居家環境條件,而其餘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原則不適用居家照護,諸如落地採檢陽性,會直接從機場分流至集檢所,防疫旅館居檢確診者,則不宜在家隔離,會送往集檢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
指揮中心公布輕症在宅照護指引。(指揮中心提供)
至於本土個案方面,羅一鈞表示,符合1人1室且有單獨房間含衛浴為原則,同為確診者得多人1室。每次浴廁使用後均適當清消,可於無獨立衛浴房間隔離。解隔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而同住未確診者則於同戶其他房間居家隔離,同戶隔離之未確診者原則不超過4人,隔離至同戶最後確診個案之確診日後10天,隔離期間原則第5、10天進行家用快篩,如有新增確診個案則改為每3天;解隔後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7天進行家用快篩。
指揮中心公布輕症在宅照護指引。(指揮中心提供)
針對居家照護個案管理模式,羅一鈞表示,符合在宅照護的確診者,會由地方政府開立電子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通知個案在家隔離,並以電子圍籬進行管制,輔以雙向簡訊進行追蹤關懷。同時地方政府會整合衛政、警政、社政等單位成立「COVID-19個案關懷服務中心」進行評估關懷及發送快篩試劑,必要時提供血氧機或安排遠距醫療、後送就醫等事宜。
指揮中心公布輕症在宅照護指引。(指揮中心提供)
確診個案於隔離期間,應填寫填寫「COVID-19確診個案自填版疫調單」,自主回報症狀、風險因子、密切接觸者;並聯繫密切接觸者,請其自我篩檢、自我健康監測10天。對於外界關注確診者隔離期間要留意的事項,羅一鈞表示,如果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症狀,立即撥打119、衛生局或1922
羅一鈞重申,確診在家照護者除了遵守防疫規定,避免與家人接觸,也要觀察自身健康狀況變化,雖然Omicron變種病毒多以輕症為主,不過還是有機會轉成中重症;有其他症狀或醫療諮詢需求,請以手機APP或電話專線聯繫遠距醫療或居家照護醫療團隊評估。
指揮中心公布輕症在宅照護指引。(指揮中心提供)
至於同住未確診者仍屬於居家隔離對象,羅一鈞表示,這些人由於可能處於潛伏期,因此要留意自身健康狀況,監測是否出現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相關症狀;並提醒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儘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不要離開房間。如需共用衛浴設備,請於浴厠備妥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於確診者及同住者每次使用後進行消毒。
環境方面,羅一鈞說明,家中共用空間儘量對戶外開窗確保空氣流通,每天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確診者與同住者雙方均須佩戴口罩,無論是在離開開房間使用浴廁時,抑或當同住者因必要之照顧需求須進入確診者房間或接觸確診者時,並於照顧確診者前後均需執行手部衛生,使用肥皂和水洗手或酒精。
指揮中心公布輕症在宅照護指引。(指揮中心提供)
因應居家照護個案為輕症或無症狀患者,羅一鈞表示,這些人在家中隔離期間移出至醫院採檢,可能會增加暴露給他人風險,因此修改解隔條件,確診者必須符合「有症狀者,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及「距發病日或採檢日第10天以上之家用快篩陰性,或前述快篩持續陽性,但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30」,方能解除隔離,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同住未確診者的家人,羅一鈞表示,由於同戶可能有家人陸續染疫,因此解隔條件較為複雜,需觀察到距同戶最後確診個案之確診日滿10天,且所有同戶隔離者(含尚未解隔之確診者)快篩均陰性時,顯示不具感染力,同戶隔離之未確診者全數解除隔離,並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7天進行家用快篩。如前述快篩持續陽性,呈現偽陽性者則會由衛生局安排篩檢,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30者,視為陰性符合解隔條件。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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