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12.16 09:16 臺北時間

高虹安出事「新竹市長要補選」? 林穎孟揭5關卡:沒那麼容易

高虹安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外界關心是否需要進行新竹市長補選。
高虹安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外界關心是否需要進行新竹市長補選。
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16日清晨遭檢方以60萬元交保候傳;外界關心她25日就職在即,若無法出席是否需要進行新竹市長補選。對此,台北市議員林穎孟表示,補選至少要經過5個關卡,直言「沒那麼容易」。
林穎孟指出,首先補選要件是,縣市首長當選人未於12/25宣示,且3個月內也未補宣誓,才會開啟補選。換句話說,也就是高虹安要3個月內都被羈押,無法自由行動,才可能發生。
而高虹安要被羈押超過3個月,林穎孟指出必須至少經過以下5個關卡:
第一關卡:今天凌晨偵訊完畢,檢察官認為高虹安符合刑事訴訟法101條要件,有足夠聲請羈押之事由,當庭表示聲請羈押。
第二關卡:由於高虹安未辭立法委員,現在是立法院會期,如果檢察官決定聲請羈押,就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目前看起來,立法院準備啟動黨團協商來處理,若同意,高虹安就會留在地檢署地下室,等待明早開羈押庭。
第三關卡:羈押庭中,法院同意高虹安有充分事由、證據足以羈押。而根據刑事訴訟法108條,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2月。因此高虹安第一次羈押,最長只有2個月,出來後一樣仍在宣誓期3個月內,可以宣誓成功。因此,高虹安必須被羈押第二次,才可能錯過宣誓。
第四關卡:同樣按刑訴108條,偵查中羈押確實可延長一次,但要檢察官認為高虹安羈押2個月不夠,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才行。
第五關卡:光檢察官認為要延長羈押還不足成立,一樣必須問法院。亦即,檢察官須於高虹安第一次羈押期間5天前,聲請法院裁定,再開羈押庭,經法院依刑訴101條或第101條-1規定訊問被告後,裁定延長。
林穎孟表示,新竹市長補選至少要經過5個關卡,直言「沒那麼容易」。(翻攝自林穎孟臉書)
林穎孟指出,偵查中羈押期最長總共4個月,要經過這5個關卡,高虹安才可能錯過新竹市長宣誓期,啟動補選機制,而民眾黨的立場當然不可能想把新竹市執政資源如此輕易讓其他黨奪走,就算高虹安不在,也要讓民眾黨的副市長代理執政。
林穎孟認為,高陣營應該會死命運作各種力量,不讓高虹安被羈押成功,若不幸發生第一次羈押,也不會希望延長羈押至4個月。
檢察官漏夜複訊後,今(16日)凌晨5點多將高虹安改列偵字案被告,以60萬元交保候傳。高虹安離開北檢時,支持者高喊「高市長加油」,高虹安則雙手合十,簡短回應:「謝謝。」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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