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3.07.18 20:23 臺北時間

法官放高利貸賺逾100萬 判罰40萬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士林地院前法官陳梅欽放高利貸,判罰俸4月。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士林地院前法官陳梅欽放高利貸,判罰俸4月。
士林地院前法官陳梅欽因帶女書記官喝酒並要求露事業線打通關遭罰免職後,另因涉放高利貸賺百萬及帳戶出現1,537萬元不明財產來源再遭送懲戒,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他放高利貸屬實,至於財產來源不明則罪證不足,今(18日)判他罰俸4個月(約40萬餘元);仍可上訴。
懲戒法院認為,陳梅欽擔任法官時,2012年8月將100萬元借給友人並收10%利息,他另向銀行貸款800萬元轉貸給朋友,不到1年就收回896.8萬元本息,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為,陳在法官任內,有如民間放款業者的套利手法,是高利放款、短期套利,嚴重破壞法官廉潔、正直形象及職位尊嚴,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判罰俸4個月;至於陳帳戶內出現的逾千萬元現金,因一、二審法院均已認定不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已判陳無罪,懲戒法院今認定無法證明有違失,判這部分免懲戒。
陳梅欽擔任士林地院法官時,曾遭檢舉與女網友有不當關係,被指為男蟲法官,還傳出與同事審理案件當事人的律師飲宴,且在飲宴時段還報加班領加班費6,136元,另涉及帶2個法院女書記官喝酒時,除自露胸肌,還請女同事露事業線打通關。司法院2018年8月開人審會討論對他懲處的前一天,陳梅欽即請辭轉任律師,職務法庭2019年已判決免除他法官職務,他將無法再回任法官,律師資格也被取消。
陳梅欽2005年任職法院時,曾被網友爆料指控涉嫌性侵害3女網友,經調查後,認定陳梅欽與女網友是感情糾紛沒有涉及性侵,因此讓他留職停薪,並記大過處分。
陳梅欽回任後,任職士林地院擔任法官,仍經常與異性往來甚密。此外,他與一名書記處得不好,傳出書記官因不堪遭陳梅欽言語霸凌,又因陳梅欽法官為了集中開庭時間,以利回澎湖探視家人,常密集開庭,甚至開到晚上,這位書記官不堪負荷而離職,後來這位書記官回任時不順利而輕生,此事才在「靠北書記官」粉絲團中被傳開,並傳出涉不當欽宴及不實報加班費等行為,2019年遭判免職,陳梅欽後來又遭查出涉財產來源不明及放高利貸,今遭判罰俸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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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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