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3.07.19 20:07 臺北時間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開審4天 7月28日宣判

台北地院今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審案。
台北地院今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審案。
國民法官新制今年元旦上路後,台北地院第一案為去年11月被告李佳修酒後飆車,在行政院前地下道撞死王姓被害人及搶警槍,遭依酒後駕車致人於死罪起訴案,今(19日)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7月24日與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案,其中1天休息,預計開庭4天,於7月28日宣判;全國首件開審的國民法官案件,是本週已在新北地院審理中的季姓婦人殺夫案,預計開庭3天,訂7月21日宣判。
台北地院指出,共104名備選者受通知,今實際到場62位,但3位遲到喪失資格,最後由59位中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其中男性6位、女性4位,年齡:31至40歲1位、41至50歲5位、51至60歲1位、61至70歲3位,職業:設計業1位、電信業1位、公務員1位、退休1位、資訊業1位、貿易業3位、金融業1位、法務人員1位,居所地:中正區1位、松山1位、大安區4位、信義區1位、萬華區1位、新店區2位,教育程度:碩士1位、學士5位、專科2位、高中2位。
台北地院收案後,3月間完成分案,從今年度6,442位「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單」中抽出候選國民法官120人,6月間寄送選任期日通知後,有16有不符合資格獲通知不用到場,最後通知104人在今天出席,實際到場人數62名,其中3名遲到不得參與選任,最終經法官、檢察官、律師3方依《國民法官法》規定,從59人中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將於7月21日上午10時進行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宣誓、審前說明,7月24日起審理4天。
此案審判長林鈺珍(52期)曾辦導演鈕承澤性侵案及太陽花學運自訴案、陪席法官吳玟儒法官(55期),另名陪席法官洪甯雅則是由律師轉任法官,曾辦南港製毒工廠案。
台北地院第一件國民法官案是被告李佳修去年11月14日與友人在夜店狂歡離開後,分乘2車在台北市街頭狂飆,李男開車在前方,行經忠孝東路一段東往西方向行政院前的地下道時,因超車而追撞前車,導致王姓被害人駕駛的車輛被撞翻覆,王男身亡,警方到場時,李男與友人阻止記者拍攝,不斷向警方推擠並大聲咆哮,李男還因動手搶警槍而遭警察開槍制伏,李男遭收後,被台北地檢署依酒駕致人於死罪起訴。
依《國民法官法》規定,從2023年1月1日起,所有年滿23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且完成國民教育者,原則上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參與案件審理,由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合審合判」,但如果有自身因素,如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者;或身心因素,如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或有與案件有關及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或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的人,則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第一階段國民法官案件是指被告「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之罪」如殺人案等及「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如酒駕致死等案件,但少年刑事案件及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案件除外;2026年起,要加入最輕本刑10年以上徒刑的罪,如貪汙案也將納入國民法官審判範圍。
司法院估算,國民法官實施第一階段從今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國估計國民法官案件為每年300件,第二階段2026年1月1日以後,加入最輕本刑10年以上徒刑之罪的案件後,屆時預計擴至每年600件。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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