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3.07.24 20:17 臺北時間

不甩萬安演習!男逗留室外停車場趴趴走 警依民防法送辦至少噴3萬

北市內湖區一名23歲王姓男子萬安演習期間,不聽警方指示避難,依違反《民防法》送辦。(翻攝畫面)
北市內湖區一名23歲王姓男子萬安演習期間,不聽警方指示避難,依違反《民防法》送辦。(翻攝畫面)
「萬安46號軍民聯合防空演習」北部今(24日)下午登場,北市內湖區一名23歲王姓男子將車子停在室外停車場徘迴,不甩員警多次勸導指示避難,全案依違反《民防法》送辦,最少會開罰3萬元,這也是北市第一張萬安演習的裁罰通知。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於7月24日13時30分至14時許執行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期間,在內湖路上某室外停車場發現一王姓男子未配合疏散避難,經警方多次指示避難,王男皆未配合,持續逗留於室外停車場,警方遂依違反《民防法》第25條送辦。
內湖分局提醒民眾於萬安演習警報發放後,應迅速關閉門窗,熄滅燈火,實施避難;出門在外的民眾應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揮儘速進入避難處所避難,行駛中的車輛均應立即靠邊停放,人員下車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導,進行防空疏散避難。
內湖分局表示,若經規勸仍未能配合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時,依據《民防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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