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3.10.23 11:24 臺北時間

癌末病患購買犀牛角無效 保七總隊查獲台中某中藥房觸野保法

台中某中藥房違法賣犀牛角粉給罹癌病患,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前往搜索,查出業者不法牟利480萬。(翻攝畫面)
台中某中藥房違法賣犀牛角粉給罹癌病患,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前往搜索,查出業者不法牟利480萬。(翻攝畫面)
台中市一家中藥材店,涉嫌陸續以高價販賣犀牛角粉給一名何姓癌症患者,卻不見療效,病情反而加重,家屬將犀角粉送警大化驗,卻也讓此事曝光,案經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搜索中藥房,查出林姓負責人涉嫌販賣印度犀牛角研磨粉末,不法牟利480萬元,訊後依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將全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透露,全案曝光是因為一名何姓癌症病患,聽說犀牛角粉可以抑制癌症腫瘤,於是透過友人介紹,到台中市林姓男子經營的中藥材店,陸續以高價購買研磨的犀牛角粉共6次。
但何男的病情未見起色,經西醫檢驗反而有擴散跡象,家屬懷疑買到假的犀牛角粉,於是將剩餘的一瓶,委託中央警察大學鑑識比對,結果,確認粉末是瀕臨絕種的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印度犀牛的角所研磨,店家沒有用假貨騙他,但全案也曝光。
全案經由職司動保法查緝的保五總隊第五大隊偵辦,日前持票搜索台中市該中藥材店,當場查扣少量犀牛角粉,並查出該店販賣犀牛角粉,不法牟利約480萬元;警方逮捕林姓負責人,偵訊時,他坦承販售犀牛角粉給何姓患者家屬,並表示知道販賣保育類動物藥材是違法的,所以,若非熟人介紹,是不會出售的。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指出,聽信偏方購買稀禽珍獸炮製藥材,而不尋求正規醫療,只會延誤病情,且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35及40條規定,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更新時間|2023.10.23 11:24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