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3.12.15 17:02 臺北時間

噁男追求女店員「竟在飲料店門口手淫」 和解求緩刑法官不埋單照判拘役

橋頭地院法官判處在飲料店外、對著女店員打手槍的廖男拘役20日,拒絕其宣告緩刑的請求。(資料照)
橋頭地院法官判處在飲料店外、對著女店員打手槍的廖男拘役20日,拒絕其宣告緩刑的請求。(資料照)
一名廖姓男子為了滿足變態淫慾,竟然在高雄某飲料店前,對著愛慕的女店員脫褲子手淫,而女子淡定報警,加上監視器拍下噁男打手槍畫面,男子被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一審廖男請求宣告緩刑,但法官認為,他有妨害風化前科,為了讓他深切反省,拒絕其請求,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廖男經常在高雄市C姓女子任職的飲料店消費,他也對C女展開追求,並告白過,但C女並不理睬他,只當成一般消費者;今年7月14日下午4點多,求愛不成的廖男,竟然公然在店門口脫下褲子,朝C女打手槍,臉上還露出淫穢的表情。
C女見狀,淡定報警處理,由於店裡監視器拍攝到廖男打手槍的不雅畫面,證據相當確實,因此警方依妨害風化罪嫌,將他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很快提起公訴,且因涉案情節輕微,聲請法院簡易判決。
橋頭地院法官當庭勘驗監視器畫面,確認廖男有猥褻行為。此外,被告從警訊、檢方偵查到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並表示後悔,犯後態度尚佳,加上他與C女達成和解,也賠償完畢,因而請求法官宣告緩刑。可是,法官鑑於被告有妨害風化前科,為了讓他能夠深切反行,自我警惕,拒絕其請求,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