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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16:34 臺北時間

「射滿滿給熟女姐姐」渣男否認所PO性愛照是女友 二審翻盤改判有罪

高雄高分院撤銷原判決,改依「散布竊錄之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將劉男判刑1年,可上訴。(本刊資料照)
高雄高分院撤銷原判決,改依「散布竊錄之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將劉男判刑1年,可上訴。(本刊資料照)
高雄市一名劉姓男子,在網路社群PO了一張沒有露臉的性愛裸照,還寫著「射滿滿給熟女姐姐」,女友認出是自己身體,怒而提告,劉男否認,堅稱PO的是另一砲友,一審法官認為裸照無身體特徵,難以證明劉男偷拍,妨害秘密部分無罪,但二審法官查出劉男曾傳訊息向女友道歉,且他無法交代「砲友」真實身分,因此依妨害秘密判刑1年,民事部分賠償30萬元。
2021年8月30日凌晨1點多,劉姓男子在社群媒體「Twitter」PO了一張沒有露臉的性愛裸照,還寫著「早上來一砲、射滿滿給熟女姐姐」,女友發現後,認出是自己的身體,兩人為此鬧翻,女友報案,檢方依涉嫌妨害風化與妨害秘密案,將劉男起訴;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劉男堅稱PO的不露臉性愛裸照,是另一名砲友的身體,而非提告的女友。
女友拿出劉男事後道歉的訊息內容,並指出性愛照裡的床單花色,就是她買的床單,她強調,自己的身體自己清楚,拍的就是她!但一審法官勘驗劉男發文時間是在凌晨1點多,但女友自稱當天上午8點才到劉男住處發生性行為,時間點對不上,加上法官認為,該裸照無任何身體明顯特徵,無法證明是原告,因此僅依「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劉男徒刑8月,妨害秘密部分無罪。
全案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調查,劉男PO照後,傳訊息說:「對不起、我知道了、我會出庭、接受調查、一切都是我的不對」「我從來沒有在網路上提及妳這個人、也沒有去毀損妳、我有拍照我承認」等語,向女友道歉,但一審出庭時又改口。
判決書指出,劉男第一時間被女友質疑時的反應最為直接,較有可信度,此外,他聲稱裸照是另一砲友的,但又無法交代該砲友真實身分,因此認定他偷拍,撤銷原審判決,改依「散布竊錄之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將他判刑1年,仍可上訴;另,女友提民事求償5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劉男侵害女友權益,判他應賠30萬元,可上訴。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4.01.03 16:3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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