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中國護照,真的會被廢止戶籍?
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民眾不得在中國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移民署指出,若發現國人已在中國領用護照,會依規定通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戶籍將被逕行廢止,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此外,若其他機關或民眾檢舉相關情況,移民署會依行政程序查證並通知當事人說明,確認無誤後仍將依法通報廢止戶籍。
喪失台灣身分後,想恢復是否變得更困難?
移民署指出,《在台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許可辦法》已於114年11月3日進行修正,新法對申請恢復身分的審查更加嚴格,並增列多項「積極要件」,代表喪失身分後想恢復,門檻比以往更高。
旅遊圖方便,為何反成喪失國籍的大坑?
移民署提醒,部分中國旅行社會以「鄰國短期旅遊方便」、「快速過卡」等方式,誘導旅客領取類似邊境護照的證件。但台灣民眾一旦領用,即落入影響身分的法律風險,後果嚴重。
官方呼籲:赴陸旅遊切勿貪圖便利任意領證
移民署強調,國人在中國旅遊時,務必提升警覺,不可為了方便或便宜,而申請任何形式的中國護照、旅遊證或邊境證件。否則不僅影響行程,更可能面臨戶籍遭廢止、喪失台灣身分的重大後果。政府再次呼籲民眾:「凡涉及中國簽發之證件,一定要三思而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