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高中生涉嫌偽造悠遊卡牟取近82萬
士林地院昨開庭,檢方將涉案卡片增至21張,涉案金額上修至82萬2,060元,董女則一改偵訊中的堅不認罪,當庭認罪,並稱自己是遭未成年的鄭姓男友教唆,最終僅分得2至3萬元,同時表示願提出15萬元進行調解。對此,北捷表示目前尚未獲授權直接處理,下週將與其他被告統一在北院調解,也願給年輕人一次改過機會。
涉案高中生的母崩潰喊:孩子還小
由於涉案年紀輕輕,因此全案掀起社會關注。據《ETtoday》報導,董女昨出庭面無表情、身體僵硬,庭後與母親走出法院,董母遇上媒體拍攝當場衝到前方為女兒擋住鏡頭,情緒崩潰的懇求,「拜託…不要曝光她…她真的還小,放照片她以後真的沒辦法做人。」期間也越講越激動。
據報導,董母表示為單親、一個人撐起全部開銷,為了讓女兒念私校,一直在忙工作,並透露女兒是升高二時,因玩線上遊戲認識鄭姓少年走偏,最後甚至休學,「都是我不好,沒顧好她……我真的不知道她跟那些人走那麼近。」女兒在分到「幾萬元」後,告訴她把錢都拿去「買了好多要考大學的書」,她原以為女兒想通,但沒想到孩子買書的錢竟然是犯罪所得,「我真的不知道她在做什麼…」。
操作退費只是好奇測試?
據起訴書指出,董女與鄭姓少年為情侶,今年1月起密謀以「科技賺快錢」,與另未成年黃男合謀,利用破解悠遊卡原始檔與空白IC卡,透過手機NFC及APP「MCT」製作16張具TPASS2.0月票功能的偽造悠遊卡,在多個捷運站重複操作退款,再以轉售遊戲點數方式變現,不法金額共計高達82萬2,060元。
鄭姓少年承認曾操作退費,但辯稱只是「好奇測試」,不知已觸法;黃姓少年則表示,將退費金額轉換遊戲點數轉售,但抗辯僅是「代購」,不知涉及洗錢或詐欺。至於董女則表示,拿鄭男給的退款儲值金額購買遊戲點數後交由鄭男販售作為日常開銷,但事後又改口稱未花用、不知道違法。檢察官則認為,董女已成年,卻與未成年少年共謀犯案,對犯行僅部分承認,態度消極,因此依偽造有價證券、詐欺等罪將董女起訴,2名少年則依規定移送少年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