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起訴放水京華城容積率,圖利121億餘元,並收取沈慶京1,710萬元賄款,還被查出市長任內在辦公室踩飛輪收金主現金及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及將政治獻匯給兒子買股票等行為,柯文哲相關離譜行為本刊均一一踢爆,柯文哲今強調台灣民眾黨很乾淨,柯今再指控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並控「鏡新聞」(柯口誤,應為鏡週刊)每週二早上都在發,柯表示,現在又用同樣模式要對付黃國昌。
柯文哲的律師表示,檢察官聲請搜索票時,將合法的京華城案講成違法的,還提及柯文哲是在民進黨的扶值下當上台北市長,後來與民進黨決裂後,與財團越走越近,律師認為,這些陳述與案情無關,卻出現在搜索票聲請書上,檢察官則當庭回應,律師也應該看上述文字的後面提到的「柯文哲在市長任內與沈慶京密集往來,卻沒有進行廉政登錄」。檢察官強調,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的確有指示有涉圖利等不法。
柯文哲也針對檢察官查扣他的行事歷,指控台北市政府有東廠及錦衣埋伏,對此,檢察官表示,柯文哲的行事曆是去年偵辦期間,由台北市政府祕書處提供備份給檢察官,並不是檢察官在台北市府當錦衣衛,柯文哲指控檢察官騙搜索票時提到,司法不能當政治工具,柯也提到,不可能在所有的時間欺騙所有人。
全案11被告加上偵審其間約談傳喚的159證人,今提示供述證據共有935份筆錄,供述證據爭執點主要是彭振聲認罪證詞、朱亞虎認罪證詞、邵琇珮認罪證詞、柯文哲應訊時對為何在USB隨身硬碟記「小沈1500」表示「這樣才知道誰幫助過我們」等筆錄,柯文哲與沈慶京對已認罪的彭振聲等人筆錄表示沒有證據能力。
今提示的非供述證據逾3100項,主要是柯文哲的A1-37 USB行動式硬中的金主名單等碟檔及被告與證人間的LINE對話截圖、匯款資料、公文、會議記錄、柯的手諭黃色便利貼、相關公司資料、橘子(許芷瑜)入出境記錄等,柯文哲及沈慶京對於金主名單等不利證物,主張硬碟採證不當,沒有證據能力,但合議庭之前已認定有證據能力,原訂2天的提示證據庭期今提早完成,週一將進行辯論,傳喚沈慶京、柯文哲、應曉薇、彭振聲、黃景茂、吳順民、李文宗、張志澄、邵琇珮出庭。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