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曾為「連一鮑魚」老闆,後成立摩坦利投資公司,因炒作TDR不法獲利4億7000萬元,遭法院判刑30年5月定讞。法院先前裁定他以8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規定每週須向台北市信義分局福德派出所報到3次,但他卻於2024年3月棄保潛逃中國。
人不在台灣 簽名從何而來?
檢調比對報到紀錄發現,鍾文智逃亡前後,派出所仍有其親簽紀錄,與實際行蹤明顯不符。調查指出,時任福德派出所副所長李俊良涉嫌協助偽造簽名,之後調任三張犁派出所,仍請託古志銘、梁思強等人「關照」鍾文智報到事宜。
檢調同步清查金流,發現李俊良與鍾文智間有700多萬元可疑資金往來。李俊良辯稱款項為「球版賭債」,但檢方認為轉帳由葉仲清分批交付,角色更像是鍾文智的白手套,未採信其說法,並將葉仲清聲押。李俊良部分,檢方則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與偽造文書等嫌疑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官警過從甚密 是否涉及更深層利益?
此外,檢調發現鍾文智曾在福德派出所附近承租私人會所,供李俊良等副所長休息、打牌使用,多名官警頻繁出入,引發是否涉及不當交際與利益輸送的高度質疑。
信義分局強調,本案為內部主動發現異常後自檢自清,第一時間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後續將依偵審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與考監責任,絕不護短。至於鍾文智得以潛逃的制度漏洞,以及是否還有未曝光共犯,檢調仍持續擴大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