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論告指出,柯文哲與李文宗、李文娟3被告,利用木可公司等侵占政治獻金,並以眾望基金會公益資金挪付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等人薪資及辦公室租金,共益侵占部分6234萬餘元,其中600萬元是柯文哲在辦公室等處收取;背信金額則為827萬餘元,柯文哲等人涉及掏空、侵占,檢察官告訴柯文哲「你的政治獻金不是你的錢。」

李文宗答辯表示,自己原本低調,在本案中未涉不法,且他從未批判檢調放話媒體,但相關報導大都照檢方說法,形同對被告進行人格摧毀。李文宗說自己與與許芷瑜(橘子,通緝中)並不熟識,檢察官卻以雙方關係密切,有串證之虞為由羈押他,李文宗也特別感謝辯護律師唐于智一年來的陪伴與鼓勵及專業,希望法官判他無罪。
被檢方認定是木可公司人頭負具人的李文娟則表示,自己對法律無知,她是一名四處求職卻屢屢碰壁的失婚婦女,原本想有工作可以自力更生,不料這一年來卻飽受恐懼與煎熬,希望法官給她公正的無罪判決。
李文宗、李文娟今天辯論終結,訂年3月26日下午2點30分宣判,柯文哲今在法庭內未排到發言,訂明下午2點針對柯文哲涉公益侵占及背信罪嫌進行最終辯論,柯文哲表示,自己陳述不會很久,他的律師則表示,有200張投影片要在幫柯文哲答辯時播放,要花一些時間;12月24日則將對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就貪污罪部分結辯。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