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底台澎3號海纜遭拖斷,中資背景權宜輪多哥籍「宏泰58」貨輪為始作俑者,但《央視》昨(25日)報導,中國公安公布對7名船員的調查情況,反控2名台灣居民操縱「宏泰58」等船長期向中國走私凍品,同時發布懸賞通告。國台辦發言人彭慶恩強調,2月事件實為2人操控該船從事走私犯罪,抨擊民進黨惡意炒作中國「灰色地帶襲擾」。
海巡署今(26日)說明,今年2月25日,台澎第三海底電纜,在台南將軍漁港西北方5浬,遭多哥籍「宏泰58」貨輪破壞,海巡署立即調派艦艇攔停登檢「宏」輪,並押返台南安平港,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4月11日地檢署偵結後提起公訴,6月12日台南地院判處王姓船長犯《電信管理法》第72條第1項之毀壞纜線罪,處有期徒刑3年定讞。
海巡署指出,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取締斷纜事件,是由檢察官指揮海巡執法,再由法院依科學證據判決,不同的案件,判決結果就不同。「宏泰58」輪船長及船員計8人,全部為中國籍,以多哥籍權宜船掩護,未正確使用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規避檢查,破壞台灣海底電纜,經檢察官調查、法院判決都確認是故意。
另外以今年10月7日,中國籍船長駕駛「閩連漁60138」漁船破壞馬祖海纜案件為例,經我國司法調查程序後,確認係捕撈時過失毀壞海纜,依電信管理法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足證我國司法秉持公正客觀立場,將故意歸故意、意外歸意外。中共宣稱該船涉及兩岸人民合謀長期走私,與本案破壞海纜案件無關,中共公安部門如有具體事證,可以提供給台灣治安機關,合作防制兩岸跨境犯罪,不應藉此操作跨境鎮壓,製造及升高兩岸對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