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拿手機又違規變道 被控導致女騎士追撞
這起交通事故發生在兩年前,陳姓男子上午7點31分無照騎車,行經台南市安南區安明路四段機慢車優先道,當時他不僅拿著手機,也未打方向燈切換車道,但後方黃姓女騎士卻由後方追撞陳男機車,倒地滑行遭一輛小貨車輾過,經送醫仍傷重不治,陳男被依法送辦。
檢方調查認定,陳姓男子無照又一連串違規行為,是導致女騎士發生事故的主因,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關鍵行車紀錄器 揭男騎士無罪原因
不過,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勘驗行程記錄器影像,畫面顯示,被告在7時31分46秒開始變換車道,並不是急切,而是緩慢偏移,且已完成後到了7時31分49秒才遭黃姓女騎士撞上,顯示事故發生當時,陳男就已騎在車道上。
另外,法官也發現,當時天氣晴朗,路面乾燥且沒有障礙物,女騎士應該可以清楚辨識前車動向。至於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及鑑定覆議委員會鑑定,兩次結果均指出,肇事主因是女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保持安全距離。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為,刑事審判須達「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程度,被告違規行為無法證實和事故有直接因果關係,因此近日判決陳男無罪,全案仍可再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