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陳之漢於2025年10月5日晚間9時許,在自己的YouTube頻道「館長惡名昭彰」開直播,標題為「周日國民黨選黨主席,兩岸辯論會開天窗,我早說了不是嗎?台灣政治我也搞了12 年」。直播期間,他多次談及「武統不用選了」「精準打擊」「斬首」等內容,並明確說出「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兄弟 I 等 you 啊」「我日也思夜也思啊」等語。
檢方認為,陳之漢刻意將近日新聞中提及的「中共對台斬首行動演練」等軍事術語,惡意延伸為具體指向總統生命安全的威脅行為,已明顯逾越一般社會對政治評論或言論自由的合理範圍,難認仍受言論自由保障。直播擴散後,多名觀眾報警,警方隨即展開偵辦。
檢方強調,國家元首雖有國安特勤保護,但任何人均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若有人公開揚言將他人「斬首」,足以使一般人對自身生命安全產生不安感受。加上陳之漢身為知名網紅,具高度影響力,其言論具相當渲染力,足以對社會大眾造成恐懼,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