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3 17:53 臺北時間

性侵13歲女兒348次遭起訴!原訂明開庭 北市獸父前警官爆陳屍內湖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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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捷運警察隊前警官鄭男,被踢爆長期性侵女兒8年、達348次。示意圖。(東方IC)
捷運警察隊前警官鄭男,被踢爆長期性侵女兒8年、達348次。示意圖。(東方IC)
捷運警察隊前警官鄭男,被踢爆長期性侵女兒8年、達348次,女兒上大學後才鼓起勇氣報案,不過原訂明(14日)開庭,卻傳出鄭男11日在內湖住處輕生,詳細死因需進一步釐清。
據了解,全案原訂今年1月14日再度開庭,但鄭男卻於前天(11日)被家人發現在內湖住處輕生。對此,警方到場調查,已排除外力介入,至於詳細死因有待釐清。
回顧整起案件,鄭男女兒2024年4月在好友陪同下,前往台北市婦幼隊報案,控訴自2010年至2017年間,以酒後失控為藉口性侵。檢警進一步追查發現,鄭男自女兒13歲起,以每週一次頻率伸出狼爪,甚至以「寶貝」等親暱稱呼迷惑女兒,以便混淆倫理界線,進一步掌控受害人的心理。

惡父7年時間共性侵女兒多達348次

對此,全案經士林地檢署婦幼專組檢察官當時偵辦後,認定鄭男7年時間共性侵女兒多達348次,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諭令10萬交保,並於去年依《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及利用權勢性交罪,將鄭男起訴,並於同年3月首度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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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13 18:2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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