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過程中,張胞輝提到二名死者感情不睦,經常爭吵、互毆,企圖把二人的死引導為感情糾紛,誤導警方辦案。一開始,張男受訪的說法並未引起警方的注意,直到鑑識結果出爐後,警方回頭比對,才發現他對死者行蹤與屋內狀況的掌握程度,明顯超出一般鄰居應該知道的範圍,加上他又跑到農會提領死者帳戶內的6萬元,所以被警方列為雙屍命案的頭號嫌疑犯。
掌握相關證據後,警方立刻將張胞輝拘提到案,並且順利突破心防,張坦承殺人縱火,理由只因為借錢不成!他告訴警方,應得標是自己多年的鄰居,從小看他長大,同年2月16日下午,他缺錢買毒品,到應家借錢遭拒,所以情緒失控,回家拿了一把菜刀闖入應家,並朝應男頭部砍去,應男隨即倒地。

為了避免東窗事發,張胞輝進入臥室查看,結果發現劉女躺在床邊休息,趁她毫無防備之際,將她砍死。犯案之後,張留在現場搜刮財物,取走金飾、現金與存摺,再帶著行凶的菜刀若無其事地返家,接著他又冒充應得標,打電話到農會,要求承辦人讓張胞輝領錢,最後順利領走6萬元。
得手之後,張胞輝先償還部分債務,接著把剩餘的錢花用殆盡。數日後,張又回到應家,發現屋內的屍體開始腐敗發臭,他擔心被其他人發現,所以在2月24日深夜,返回現場縱火滅證,企圖將命案偽裝成火災意外,沒想到火勢還沒將屍體燒焦,就被人發現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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