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保協會說明,越南政府於2025年10月30日公告《第282/2025/NĐ-CP號法令》,並自同年12月15日起正式施行,已屬現行法規。內容涵蓋治安、社會秩序與出入境管理,其中也明確規範外國人在越南境內須配合證件查驗。
沒帶護照就會被罰錢?
品保協會公關主委李奇嶽指出,依據法令第21條,外國旅客若外出時未隨身攜帶護照或有效旅行證件,且在臨檢或查驗時無法即時出示,可處以警告或300,000至500,000越南盾罰款,金額約新台幣360至600元,非固定處罰。
不過,同條文也規定,若在警方或移民單位要求查驗時仍無法提出證件,即便實際上持有護照,也可能被裁罰500,000至2,000,000越南盾,約新台幣600至2,400元。
什麼情況易被開罰?
李奇嶽表示,是否裁罰仍視實際狀況而定,例如交通臨檢、夜間稽查、治安案件,或是否涉及逾期停留、未完成居留登記等,皆可能影響裁處結果。
此外,越南媒體也提醒,外國旅客入住飯店或民宿時,業者需進行外國人暫住申報,若旅客無法出示護照,可能讓旅客與業者同時承擔行政風險。
品保協會建議,最保險的方式仍是隨身攜帶護照正本;若擔心遺失,可備妥護照影本或手機掃描檔,並保存入境章、簽證與住宿資料,以利臨時查驗與溝通,但影本並不等同正式證件,仍無法保證免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