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永慶房屋的手法也違反《公平交易法》,判決永慶房屋賠償信義房屋1000萬元,並在官網刊登「信義房屋勝訴啟事」7天。此案天價賠償金,創下法人侵害名譽權案最高紀錄。

房仲市場龍頭信義房屋與永慶房屋爆發司法訴訟多年,隨著官司一件一件宣判,永慶房屋累積輸的案件愈多,更因以「假澄清真抹黑」誣指信義房屋,最近遭台北地院判處破紀錄的天價賠償金。

3月3日台北地院針對兩家公司之間的名譽侵權訴訟作出判決,認定永慶房屋透過廣告宣傳、網路貼文與影音等方式,反覆將「黑心信義」與信義房屋品牌連結,已構成侵害企業名譽與信用權,並違反公平競爭原則,因此判決永慶房屋須賠償信義房屋1000萬元。

這項判決也被法界視為品牌商譽侵權糾紛的重要案例,由於一般侵害名譽案件賠償金額多在數十萬到數百萬元之間,本案判賠1000萬元,是目前法院對企業名譽侵權案的最高額判決。
永慶房屋回應:將提上訴
永慶房屋指出,此案源於信義房屋前副總經理房孝如離職後,在臉書社群成立粉絲團揭露內幕,但信義房屋高階經理人指該粉絲團與永慶有關。永慶房屋為捍衛商譽才澄清,目前是一審判決結果,尚非確定判決,將提出上訴維護自身權益。另呼籲信義房屋應勇於面對所涉爭議,且法官沒有怒批,也沒有說永慶是「假澄清真誹謗」,法官就是逐一判斷,認定永慶的廣告有的構成侵權,有的不構成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