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小姐說,園區有超過40個店家,但桃原文創一年付給原民局的權利金卻不到2百萬元,光是一樓的餐廳,一個月就要付超過20萬元租金、每坪2百元管理費給桃原文創,一年超過250萬元,桃原文創靠一個店家就回本,加上其他40個店家的租金,收入驚人,但園區客流量卻少得可憐,店家根本入不敷出。

更讓B小姐無法接受的是,桃原文創招商時宣稱管理費包含保全、清潔、行銷、公區電費,事實上卻只用一名員工充當保全,假日還沒人值班,春節期間消防警鈴頻頻誤響也沒人處理,還是店家安撫客人後,自行找到中控系統、關閉警鈴。
此外,桃原文創一年多來未曾保養電梯、清洗水塔,環境衛生奇差無比,甚至連代收代付的電費,都被發現灌水溢收,但桃原文創態度強硬、不願協調,還殺雞儆猴,對異議店家提告,或用盆栽阻擋出入通道,行徑十分惡劣。

A先生加碼表示:「桃原文創違約狀況一堆,不僅一年多來未繳交營運、行銷企劃書,連合約規定需出錢投資經營的部分,都直接把店家的裝修專案當成自己的項目,非常惡劣!」B小姐解釋,依規定,桃原文創的自營店面及品項必須超過四成,但他們不願投資,就對年長的藝品店主洗腦,要店主將在外擺攤教學的收入,讓他們抽一成,桃原文創則承諾讓店家免租,然後將抽成當作營業成果。
A先生痛批:「園區沒生意,老人家才會去外面擺攤授課、賺錢繳租金,但免租之後,管理費、水電費還是得照付,桃原文創卻從房東變成老闆,不用負擔任何成本,還可以繼續收錢,簡直是吸血又剝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