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銘賜說,被害女子懷疑自己上班途中被人尾隨,所以向這名隊長求助,不久之後,隊長以「找到可疑對象」為由,約她到家中「詳談」,女子赴約後,隊長卻對她伸出狼爪,撫摸她的背部、臀部、大腿內側及私密部位,女子當場明確拒絕,隊長仍強行抱住她、索吻,後來隊長的主管來電,她才幸運逃脫。
吳銘賜指出,被害女子詳細描述案發經過、手繪現場環境,內容很具體,他認為案件可信度很高,呼籲警方審慎調查,保障被害人權益,時任高雄市警察局長林炎田則強調,已受理報案、提告,無論對象是誰,絕不包庇、縱容,目前全案仍然由高雄地檢署偵辦中。
除了高雄警界狀況連連,二年前,嘉義縣警局也有員警在女廁及更衣間偷拍女警官,當場被逮,警方還在他的手機、雲端中,發現其他女警的不雅影像。但女警官指控,她向長官反應後,不但未立案偵辦,也沒召開性平會,甚至讓偷拍的員警火速退休,涉嫌吃案。女警官無法接受,向監察院陳情,監委調查後認定警方怠於處理、違反程序,對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因此提出糾正。
A小姐及B先生指出,警界性平事件層出不窮,被害人往往因官官相護等因素權益受損,呼籲相關單位介入調查時,一定要有同理心,更要建立性別友善的環境,避免被害人二度傷害,並且讓所有同仁都能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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