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表示,今日接獲2家醫療院所通報共3人疑似食品中毒,隨即派員展開疫調並至涉案店家查察。經查本案為5月3日中午約12時家族聚餐共約30人,5月4日約6時起,陸續共有6人因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症狀就醫,就醫後症狀改善均已返家休養。
衛生局提到,現場抽驗相同製程嫌疑食材蒜泥蚵仔、白灼蝦、環境檢體刀具砧板、鍋瓢盆、廚工手部、抹布等共6件,以及員工及患者人體檢體共6件,待檢驗結果進一步釐清感染病原並依法查處。但考量風險控管、避免疫情擴散,今日已即時要求業者停業2天,落實環境全面清消,待複查合格後始得復業。
衛生局今日現場另查,該業者已完成食品業者登錄及投保產品責任險,針對冰箱未除霜、部分食品未覆蓋及掃具與個人物品未專區置放等多項缺失,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複查未改善,將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提醒,相關消費者若證實因食品中毒就醫,依法可依據「就醫單據(如診斷證明書),針對醫療費用、減少工作收入、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請求賠償」,倘若雙方若無處理共識,消費者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專線:1950)申訴尋求協助。民眾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亦可洽衛生局07-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