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6 11:52 臺北時間

「刑事戰將」臥床病情惡化 林明佐律師向中院聲請停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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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涉貪前警政監林明佐去年因病保外就醫。(家屬提供)
涉貪前警政監林明佐去年因病保外就醫。(家屬提供)
曾被譽為「刑事戰將」的前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已改名林康承),在擔任台中市刑大隊長期間貪污罪被收押,去年因病交保。台中地院近期密集開庭,擬本月22日傳林出庭,林病情惡化無法出庭,林的律師日前向法院請假外,並提出醫院診斷書聲請停止審判,法官審酌中。
林明佐去年6月因罹患「惡性脊髓腫瘤」需住院、開刀,以1,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與手機科技監控,因病重曾命危。
林明佐被控為博弈集團「內鬼」,在擔任台中市刑大隊長期間,涉嫌洩漏偵查機密,並收受博弈業者高檔洋酒作為對價,另有高達6,616萬餘元財產來源不明財。林被羈押看守所二進二出:2024年5月3日第一次收押禁見;2025年3月18日首次獲准1,200萬元交保。2025年4月14日檢方抗告成功,重回羈押;2025年6月11日 因「惡性脊髓腫瘤」病危,法院准予1,500萬元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並應遵守每週向指定警局報到、電子科技監控等規定。
林明佐罹患腰薦椎脊髓內許旺氏細胞瘤,需仰賴輪椅、大小便失禁,多次從限制住居的屏東住處送往高雄義大醫院急救,醫院曾發出病危通知。「聲請停止審判」主要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94條,在被告因心神喪失或生重病無法到庭時,暫停審判程序,除需遞交書狀,說明正當理由並要附上合法證明(如醫院診斷證明),待原因消失後再進行審判。這是暫時性程序,意旨在保障被告的辯護權與生命權。不過此案因涉及高階警官與不法集團掛鉤,案發時震驚社會,因此法院審慎評估中。
更新時間|2026.05.06 11:5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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